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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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推进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对象范围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凡州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都必须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凡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当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
州直和各县市要按照职责范围,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把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3至4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宣传栏、宣传制品、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5至8月为工作推进阶段,各级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集中开展一次地毯式、拉网式的入户排查行动。要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确保排查行动取得实效。9月为总结整改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进行认真清理,查漏补缺,确保应登尽登、应保尽保。
三、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切实为参保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会保险服务。各县市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州及县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社会保险”的要求,引导和督促本部门所涉单位做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人社部门为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和网上申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将网上申报线路租赁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物价部门负责通信线路租赁费的价格监管,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的线路租赁费原则上不高于现行医保“两定”机构的收费标准。统计、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电信恩施分公司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系统和网络建设,确保申报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州及县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政府督查的重要事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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