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2018年市直部门支出规划和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发〔2015〕54号
颁布日期:2015-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2018年市直部门支出规划和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5〕54号

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市直部门预算改革,确保2016-2018年市直部门支出规划和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着力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拓展预算测算年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规划与项目相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行政运行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加强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设置和管理,推进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编制原则。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是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结果负责。二是强化规划约束。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组织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合理确定支出限额。三是强化统筹力度。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推进以项目、科目和部门为载体的资金整合。四是完善分配机制。在优先保障教育、计划生育、科技等重点支出的基础上,取消各类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生产总值、人口数量等指标挂钩安排或部分专项支出按照固定标准安排的办法。五是夯实绩效管理。完善预算评审机制,加强评审和审查结果的运用。

二、2016-2018年市直部门支出规划及2016年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重点

(一)优化支出结构,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向实现政府目标和履行部门主要职责的领域倾斜,更好地支撑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消化存量资金,按政策将部门(单位)结余资金交回财政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对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要加快执行进度,防止形成新的沉淀;同时,从2016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将按一定比例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域导加大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工作的力度,取消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实行分类清理、规范和整合,逐步减少基金项目数量。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继续将地方教育附加、育林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以及新增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等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其支出仍主要用于或专项用于安排相关支出。加大专项收入统筹使用的力度。2016年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对相关领域的支出统筹安排予以保障。

(二)拓展预算年度,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根据中央、省统一决策部署,从2016年起,财政部门将会同各部门(单位)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明确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并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建立中期管理框架,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力。根据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部门改革发展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完善相关基础工作,搞好项目建设年限与预算年度的衔接,按项目实施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分年度测算和申报预算资金,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本部门2016-2018年支出规划;市财政局根据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要求汇总平衡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各部门支出限额,强化部门预算总量约束。进一步理顺预算管理关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更好地发挥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主体作用和财政部门的资源配置、综合平衡和监督管理职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三)坚持厉行节约,严格一般性支出。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市直各部门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2015年相关经费预算规模,并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严格控制车辆数量和经费。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等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机构编制,严把预算安排关,确保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从严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量。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加强公务支出管理。

(四)做实项目库,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项目库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性作用,部门所有项目都要纳入项目库管理,非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和安排预算。明确项目设置和入库条件,加强项目审核,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入库项目质量,确保预算批复或下达后可以尽快拨付或下达资金,全面充实项目储备。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做好项目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对预算项目实行全周期滚动管理。

(五)建立评审机制,推进项目资金统筹整合。预算评审工作要与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立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预算评审试点,并逐步扩大评审范围。推进项目资金统筹整合,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优化整合相关支出,对同一工作事项,原则上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分解的,应按照项目和资金性质明确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中央、省级一律不新设专项资金,也不增加已有专项资金额度,市本级部门预算2016年也一律不新设专项资金,也不增加已有专项资金额度。同时,各部门要推进系统内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规范项目设置,除共性职能项目外,各部门的支出项目设置应当与“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职能相衔接,严格控制部门管理支出项目个数,在政府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下,不再拆分设置不同的支出项目。

(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绩效、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并在继续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基础上,积极开展部门的整体支出、财政政策等综合绩效管理试点,有序推进中期绩效评价试点,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结合力度,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将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全部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年度预算执行中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增或调减政府采购预算,切实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内容和程序,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以配置流程和配置标准为核心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系,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统一将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的有机衔接。

三、工作要求

2016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把握时间节点,集中人员力量,迅速开展工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共同协商解决。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认真履行预算编制的指导、审核、汇总工作职责,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要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三年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2015年11月11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