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阳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襄阳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阳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

襄阳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因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以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保险为主要内容的“一元民生保险”。

一、保险内容

“一元民生保险”即本级财政以本辖区内户籍人口及暂住人口(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每人每年缴纳一元保费的标准集中统一投保,被保险人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见义勇为指行为人因非法定职责或约定救助义务,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灾害。

二、投保办法

襄城区、樊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名胜区由市财政局作为投保人,与人保财险襄阳分公司依法签订投保合同。其它县(市)区由当地财政部门为投保人,与当地人保财险公司依法签订投保合同。保险费按照上年度各辖区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数每人1元缴纳,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列入预算。保险时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保险合同的起始时间为准。

三、理赔标准

本保险理赔分死亡理赔、医疗理赔、伤残理赔三种。

死亡理赔: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每人赔偿金额分别为5万元;

医疗理赔: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致伤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

伤残理赔: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伤残的,按伤残等级,以5万元标准限额按1%-100%的比例赔付(详见“一元民生保险”伤残理赔比例表)。

以上理赔范围为本市常住人口在我国大陆境内、暂住人口在本市境内发生赔付责任险的。在一个保险期间内,每单个被保险人赔付限额5.5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人保财险襄阳分公司对投保人投保范围内累计赔偿限额可根据市区和各县(市)户籍人口及暂住人口总数或者投保金额进行科学测算,并在保险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理赔程序

(一)及时申报。发生保险事故后,由申报人或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在24小时内,向人保财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勘察。人保财险襄阳分公司接事故报案2小时内,会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赴事故现场,对所发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定损,确定理赔方案。

(三)收集材料。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导致死亡的,由县(市)区综治办出具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证明;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分灾害类别分别由市民政、气象等部门出具灾害证明。死者亲属出具书面申请、户口注销单、火化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致伤住院治疗或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及时向人保财险公司分别提供见义勇为行为或自然灾害认定证明、入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凭证、医院结算清单及市伤残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证明等材料。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襄阳市“一元民生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人保财险襄阳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合作,确保“一元民生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局要做好民生保险的投保、理赔申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是否续保及解决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人保财险襄阳分公司要认真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做到理赔快速便捷,定期向有关部门沟通,汇报理赔情况;市气象局要及时预报可能出现的灾情,做到早预警、早防范;市卫生局应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灾害事故发生后的救死扶伤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免费为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

(三)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会议、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宣传手段,对“一元民生保险”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宣传面达到100%,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完善工作机制。“一元民生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市财政局、人保财险襄阳分公司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科学合理设计评价指标,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后,对上一年度的绩效运行认真评估,达到绩效评估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后按期做好续保工作;达不到绩效评估目标,终止投保。

(五)简化理赔流程和理赔快速通道。人保财险襄阳分公司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辟保险事故绿色服务通道,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在保险金额内实行“先行赔付、后办手续”赔付程序,不断探索政府“关爱民生保险一元计划”新方法、新途径,全面发挥其服务民生、造福社会、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

人保财险“一元民生保险”伤残理赔比例表

序号伤害类型赔付比例

1死亡100%

2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100%

3二级伤残80%

4三级伤残65%

5四级伤残55%

6五级伤残45%

7六级伤残25%

8七级伤残15%

9八级伤残10%

10九级伤残4%

11十级伤残1%

伤残等级标准依据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伤残等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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