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益政办发〔2013〕3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7月31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益政发〔2013〕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引起了省人民政府的高度关注,经汇报衔接,我市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工作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肯定和支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益政发〔2013〕15号文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的整合。机构整合后至政策整合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业务工作仍按原定政策、制度和经办管理模式单独运行,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城乡居民统计、财务报表分开编制。

二、各区县(市)政府和人社、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机构整合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政策不变、待遇不减。在机构整合过程中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扩面征缴,强化基金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和基金安全。

三、明年适时在全市统一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确保明年年底筹资时杜绝重复参保行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整合。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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