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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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株办发〔2012〕4号
(2012年5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加快生态文明和“绿色株洲”建设,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将我市建设成国家森林城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
森林是孕育人类文明的摇篮,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现代城市不可或缺的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森林生态建设工作,将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列入了“十二五”规划,通过大力开展建设绿色株洲活动,提高了全市森林覆盖率,促进了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切实抓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工作。
二、切实突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重点
要严格执行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用2-3年的时间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
(一)完善城区绿化网络体系。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主战场。要坚持以城市绿化为重点,在小区、道路、公园生态提质上下工夫。要采取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拆围透绿、通道架绿、屋顶显绿、阳台见绿和室内有绿等措施,增加绿化面积和绿色总量。道路建设要坚持建设与绿化同步规划、设计和施工,努力把道路建成“林荫长廊”。道路绿化要坚持“一路一景”的原则,新植和改造并重,乔、灌、花、草并茂,注重整体上的流线美、整齐美、形式美,重视结构上的层次美、色彩上的和谐美。要注重绿地土壤环境的改善和保护,确保绿地地表不露土。要加强生态公园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提质并重。要加强对山体、水域的保护。要广泛开展花园式小区、园林庭院建设和绿色进家庭的竞赛活动。
(二)打造近郊森林生态屏障。加快城市国土造林绿化,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建设近郊森林生态屏障。要突出炎帝陵景区、云阳山景区、酒埠江景区、仙岳山景区、大京景区、九郎山等一批重点地域的绿化建设。要加快长株潭绿心区的建设和保护,不断强化中心城区对城乡结合部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实行城郊绿化优先发展战略,形成环绕城区、以林木为主体宽厚的森林生态圈。建立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和花木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城郊花木产业和休闲产业,扶持龙头、打造品牌,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提升株洲生态产业的影响力。
(三)推进森林生态廊道建设。要进一步巩固“三边”造林绿化成果。大力开展上瑞高速、京珠高速、衡炎高速、武广高铁、106国道、320国道株洲段,京广、浙赣和湘黔、沪昆、武广等铁路主干线株洲段及各省道、县道、乡道沿线绿化。开展“天坑”植被恢复工作,解决因采石、开矿、取土形成的绿化盲区;落实补植补造举措,重点解决道路两边缺株断带、宽度不足的问题。加强湘江、渌水、洣水、洮水、攸水等流域性河道绿化,不断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绿化质量,提升绿化效果。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屋边、路边、水边绿化工作,加强通道沿线城镇、村庄和可视范围内丘陵山地、乡村道路、河道沿线绿化,在全市构建多条林路一体、林水相依、林居相邻的森林生态廊道。
(四)夯实远郊森林生态基础。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大力创新造林机制,鼓励大户造林、公司造林、联营造林和农村专业合作社造林,提高造林积极性,努力实现造林机制社会化、市场化和通道绿化景观化、乡村绿化特色化。造林绿化要注重以乡土树种为主,营造针阔混交林;以针叶林为主、森林自然度较差的森林,要补植补造乡土阔叶树种,提高森林自然度,保障森林健康,提高森林资源总量。要扩大、完善和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提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以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为基础,建设和完善一批禁猎区、野生动植物繁育基地、物种培育基地,保护、恢复和发展珍稀濒危物种资源。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小区,形成布局和结构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不断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公益林保护体系,重点天然林的保护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强森林文化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好神农公园、湘江风光带、石峰公园、栗雨休闲谷、株洲植物园、云峰湖、大京风景区,打造生态文明教育核心基地;努力将炎陵县神农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湘山公园、茶陵县云阳省级自然保护区、攸县酒仙湖、醴陵仙岳山公园打造成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传播、科普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观光的同时,接受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采取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形式,提高绿化活动社会参与度,将“青年林”、“巾帼林”、机关企业团体植树纪念林、名人植树纪念林等活动引向深入。精心规划和设计建设城市园林景观小品,完善街头公园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推广古树名木的认养、认管制度。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制定相应的碳源和碳汇贸易机制,积极发展CDM碳汇项目,启动株洲林业碳汇贸易市场。加大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力度,巩固国家级、省级森林、湿地公园建设,提高生态教育功能,促进生态文明意识传播。
三、大力强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任顾问,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具体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任务落实好。各级各部门要在创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二)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实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资金整合、各方联创”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林业、水利、建设、国土、交通、环保、园林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立项争资力度,努力争取国家造林绿化、农业开发、小流域治理、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城市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项目,加大对森林城市的建设投入。各级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及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都要发挥自身作用,广泛筹措资金,动员各方力量,投身绿化事业。各级财政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创建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不同阶段森林城市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建设城市森林在改善城市生态、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义务植树和民营企业为主的社会造林,通过社会团体和企业投资兴建、全民共建,有效促进城市森林发展。强化生物多样性、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升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大力开展生态科普知识教育,举办生态科普活动,营造生态文化氛围。广辟舆论阵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公益广告、宣传单、宣传画(册)、宣传栏、标语、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转化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县市区、乡镇要层层签订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书,把“创森”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创森”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创建办、市创森办要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推进工作落实。要制定科学、严谨的考核奖惩办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与各单位的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挂钩。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完成任务好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沓、消极应付、互相推诿而影响创森工作的单位、个人给予批评、通报、诫勉谈话,实施问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执行能力,确保创森工作圆满成功。
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此件发至县级以上单位)
附件
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顾问
陈君文市委书记
姜玉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岁文市政协主席
组长
王群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
王志刚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黄曙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柏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谢罗生市政协副主席
张龙慧株洲军分区参谋长
成员
易湘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创建办主任
汤建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小平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市农办主任
罗勇团市委书记
江小忠市妇联主席
肖渊泉市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
文佳初市政协资环委主任委员
周建光市发改委主任
钟燕市教育局局长
谭可敏市财政局局长
何安国市国土局局长
蒋开建市建设局局长
邓尚文市交通局局长
朱剑波市水务局局长
费水牛市农业局局长
夏昌武市林业局局长、市绿委副主任
廖社庚市卫生局局长
李必农市环保局局长
朱振湘市城管局局长
边宁市规划局局长
唐群策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扬市园林局局长
王国安市公路局局长
顾峰天元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正平炎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彭新军茶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胡湘之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蔡周良醴陵市委副书记、市长
谭润洪株洲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建勇芦淞区委副书记、区长
邬凌云荷塘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龙志华石峰区委副书记、区长
许剑鸣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苏涛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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