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白山政办发〔2012〕10号
颁布日期:2012-05-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有关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以及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继续开展“规范窗口为民服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主题活动,认真落实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为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建设“较发达城市”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任务

(一)突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信息,都要及时准确地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1.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

2.加大经济改革信息的公开力度。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

3.及时公开民生信息。及时公开教育、托幼、医疗、社会保险、就业、社会救助、殡葬、征地、拆迁补偿、物价等多项有关民生改善的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关心关注的信息,着力解决公开的群众不关心、关心的不公开问题。

4.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各级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与群众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责任制、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的听证和公示制度,提高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的科学性。

5.认真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要在法定时限内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答复申请人申请的,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继续推行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实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程序和结果、告知事项等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的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的内容要与部门网站联网,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部署及制度,定期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积极推进内部公开。继续实行入党、评优晋级公示制度,特别是各部门的出国出境、出差、接待、车辆购置使用、会议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都要定期对内公开。

(二)进一步强化、丰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1.加强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注重运用网络问政、在线互动等形式,汇集民意民智,倾听百姓呼声,为民排忧解难。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登载更新各类信息,清理过时虚假信息。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刊、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发布会、听证会、评议会发布政府信息,以及在办公场所设置的公示栏、显示屏等自办媒介上登载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事项,促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继续推动政务服务质量提升。

1.各级政务大厅继续开展“规范窗口为民服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准则,以“三严、三亮、三比、三评、三建”为载体,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为民服务作风,规范为民服务行为,提高为民服务效能,打造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收费标准最低的办事大厅。

2.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网上审批、现场审批、预约审批等主动服务措施,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范围,为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继续坚持部门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做好行政审批权力信息的公开。具有行政审批权力的部门要按照“八公开”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审批标准及审批结果。进一步简化办事条件和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增加即办件项目比重和提高办结率。

4.要加强对政务大厅分厅的检查指导。各分厅作为市政务大厅的外延,每月要定期上报统计信息,及时报送政务服务报道,每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年初报送工作安排。政务公开办要对各分厅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5.各级政务大厅都要设立政府信息文件查阅窗口,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四)继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

1.各地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五统一原则:建立统一监管机构、统一招投标平台、统一招投标管理制度、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成立市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具体落实“五统一”工作内容。改进评标方式,尽快由纸质标书过渡到电脑评标。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各级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五)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宣传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合作,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成果,推介典型经验,扩大政务公开工作影响。市及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上报省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每年不少于两篇。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认真及时完成上述工作任务,主管部门要担负起协调职责。行政首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

(二)强化政务公开考核监督。继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行政绩效考核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管理创新、实现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务公开办负责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单位)及下级政府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实行工作激励和工作问责。

(三)建立行政机关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在按法定时限公开的同时,其文件标题和发文字号要送各级政务公开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备案,属于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不予公开,报送备案时标注密级。

(四)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要及时清理更新。目前一些部门的网站存在过时虚假信息,如已取消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过时的文件以其它信息、已调整的领导分工等扔挂在网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逐项清理,7月底前各部门要将检查整改的问题逐项报送政务公开办公室,并签有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姓名。整改后再发现问题要加大考核扣分力度。

(五)下半年,编制、法制、监察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六到位”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解决项目不在窗口办理和“职能回流”等问题,确保行政审批在统一监管下规范运行,真正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程序之外无审批。2012年10月,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对市委组织部在全市窗口单位开展的“规范窗口为民服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主题活动进行总结验收,重点查“三严、三亮、三比、三评、三建”完成情况,对评选的优秀窗口进行表彰,并列为年度优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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