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政办发 【 2009 】 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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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0-14 | 失效日期:2013-11-12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政办发【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9〕54号)精神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发〔2008〕11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坚持属地原则,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学生日常医疗相结合的保障方式,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政府组织引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实行责任目标管理。
二、参保范围
通化市境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三、缴费和补助
(一)缴费标准。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二)补助标准。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中央、省、市财政按人均8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24元,市财政补助16元。参保大学生个人每年需缴费20元。
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可通过医疗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渠道给予资助,也可使用财政部门安排的大学生日常医疗经费帮助其参保。
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继续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国家、省调整补助标准时,随国家、省标准进行调整。
四、医疗保障
(一)参保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方式和待遇水平与通化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中小学生保障方式和待遇相一致。大学生也可以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大学生日常医疗保障,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五、管理服务
(一)参保管理。各高校于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统一组织本校大学生办理参保缴费和续保手续。
(二)基金管理。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
大学生日常医疗资金继续实行高校包干使用的办法,资金年度有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要加强对大学生医疗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三)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管理。参保大学生的医疗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与城镇居民参保中小学生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相一致。每个参保缴费年度内,参保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新入校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毕业离校,自高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组织实施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经办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及时足额安排大学生参保所需补助资金,并继续安排相应补助资金支持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教育部门和高校负责组织在校大学生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做好宣传工作,加强高校医疗机构管理,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卫生部门要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对大学生医疗服务的质量,完善高校医疗机构服务功能;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低保家庭大学生的医疗救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社会慈善捐助工作。
(二)要做好政策衔接。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后稳定就业的,应当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灵活就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属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就业状态的,可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参保工作。要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维护大学生的思想稳定、学校秩序稳定和社会稳定。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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