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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的通知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已经2011年11月17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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