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度市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通政办发〔2010〕86号
颁布日期:2010-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2010年度市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86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继续对市区(不含通州区,下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现就2010年度市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及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2010年度市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完成情况,重点为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必成指标为:崇川区1400万元,港闸区800万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000万元。

三、考核奖励办法

基金征收考核分值为10分,以基金征收必成指标为基准,征收基金数每减少2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经目标任务考核,对完成基金征收必成指标的,按崇川区60万元、港闸区45万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0万元的标准,补助养老保险征收工作专项经费。超额完成基金征收必成指标的,按实际超额部分的10%对区政府(管委会)奖励财力;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基金征收必成指标的,按实际完成征收数与必成指标之间的差额,由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全额支付。

根据往年做法,市政府继续实行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督查制度,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考核,定期对各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按季通报工作进度,并在年终组织统一考核,兑现奖惩。督查、考核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予以配合。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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