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3年度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文号:锡人社发〔2013〕138号
颁布日期:2013-06-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2013年度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调整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310元,其中:本市市区户籍年限不满6年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55元。

二、征地补偿性养老金调整为:女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的,为每人每月300元;女40周岁以上未满50周岁、男50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的,为每人每月190元。

三、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征地补偿性养老金调整所需资金按锡政发〔2010〕13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上述标准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

二O一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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