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发〔2014〕4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2010年以来,我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顺利完成新兴产业第一次倍增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三地三中心”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锡委发〔2013〕29号)精神,抢抓机遇,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兴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战略目标,加快发展物联网和云计算、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微电子、高端装备制造与工业设计、生物、软件和服务外包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创建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打造一批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产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到2015年,新兴产业产值(销售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制造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力争年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新兴产业产值(营业收入)年均总量增速达到15%以上。
(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基本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与专利申请全覆盖。
(三)高端人才进一步集聚。深入贯彻实施《关于深化“530”计划建设“东方硅谷”的意见》(锡委发〔2012〕10号)等一系列人才引育计划,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引导和促进各类人才更多地向新兴产业领域集聚。到2015年,新引进和培育15个以上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并重点支持300名以上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
(四)龙头企业进一步成长。着力培育1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新兴产业企业达到50家,其中,超百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达到30家。
(五)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以集中集聚集约发展为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空间布局调整,到2015年,形成3个以上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
三、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和省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结合无锡产业基础和发展需要,下一阶段,我市重点发展物联网和云计算、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微电子、高端装备制造与工业设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软件和服务外包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物联网和云计算产业。物联网产业围绕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在无锡智慧城市的体系架构下,加强顶层设计和信息共享,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基础设施资源,逐步建立部门、行业、区域以及行业之间的协同推进机制。在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医疗卫生、节能环保、能源水利、民生服务等领域,围绕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实施物联网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构建智能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利用物联网技术改造工业、农业、物流、家居、教育、旅游等传统产业,探索运营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促进产业升级。云计算产业围绕云基础设施、软件平台、大数据、云应用等4个重点领域,着力突破云安全技术和软件定义基础设施等核心技术。以无锡“城市云”示范项目为核心,重点发展制造业云、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抓好云平台、云应用、云安全、云终端、数据挖掘及应用的整合,助推智慧城市建设。力争到2015年,物联网及相关产业年均增速达到38%以上,云计算产业年均增速达到53%以上。
(二)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等新能源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领域。太阳能光伏产业重点发展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集成系统与设备、电站控制系统、生产装备及配套材料、光伏电站营运维护。风电产业重点发展2兆瓦及以上陆上、海上、潮间带风电机组,提高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核电产业重点发展导热管等关键零部件产业。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整车制造,储能装置制造和零部件配件制造,推广新能源汽车研发及应用服务。智能电网重点发展智能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力争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年均增速达到5%以上。
(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共性基础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领域,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新型显示材料、功能陶瓷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等。先进结构材料领域,积极发展金属基复合材料、高温合金、高温耐蚀材料、新型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领域,重点推动纳米材料、超导材料、石墨烯材料、生物质材料、智能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的培育、研发和产业化。力争到2015年,新材料产业年均增速达到6.5%以上。
(四)节能环保产业。节能产业重点发展节能锅炉及窑炉,节能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等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器材制造,节能监测仪器设备等高效节能工业控制装置制造等节能装备,节能产品、高效照明产品、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等节能产品。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水处理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装备、环境监测仪器等环保装备,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等环保产品,环境评估与监测服务,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服务。力争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
(五)微电子产业。微电子产业重点发展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及支撑产业,巩固模拟电路技术优势,攻克高端通用芯片核心技术,大力研发和生产网络通信、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等核心芯片、关键元器件、专用设备。培育若干经济效益佳、带动效应好、竞争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全力打造微电子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力争到2015年,微电子产业年均增速达到5%以上。
(六)高端装备制造与工业设计产业。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专用装备及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航空航天装备领域重点发展关键材料和基础元器件等配套产业。轨道交通装备领域重点发展检测系统、车辆维修、通信信号综合自动化系统。智能制造装备重点发展智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数控机床等产品。专用装备领域重点发展大型成套石化装备、冶金装备、工程机械等专用设备制造产业。海洋工程装备领域重点发展专用设备、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制造产业。工业设计领域,大力发展精密模具、交通工具、集成电路、消费电子、服装家居等重点领域的产品设计。力争到2015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年均增速达到7.5%以上,工业设计产业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
(七)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重点发展新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农业等领域。新医药着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小分子药物、新型诊断试剂和现代中药的研发及产业化。生物医学加快发展先进医疗设备、生物试剂、医用材料等工程产品。生物农业重点发展生物育种、动植物生物反应器、生物有机肥料、生物农业制剂、生物信息技术等领域。力争到2015年,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年均增速达到13%以上。
(八)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软件产业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动漫游戏软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安全产品、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等领域。服务外包产业着力发展软件研发外包、集成电路设计外包、生物医药研发外包、影视动漫创意外包、工业设计外包、金融服务外包,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外包。力争到2015年,软件产业年均增速达到25%以上,服务外包产业年均增速达到30%以上,创建成为“中国软件名城”。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科技创新,增强新兴产业发展活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围绕八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继续拓展提升产学研联盟的合作范围和合作层次,吸引更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来锡进行成果产业化,扩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以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为重点,积极培育“530”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本地企业和民间资本与科技型企业对接,依托产业链优势开展协作配套,尽快形成新的发展优势。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集成优势资源开展重点攻关,力争在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加大对物联网、云计算、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在本市的推广应用力度,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而提升无锡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新兴产业平台功能。强化规划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和项目向园区聚集,项目向各地区重点园区集中,形成特色鲜明、错位发展、集聚集约、协调推进的发展格局,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土地集约发展。重点建设江阴沿江新材料产业带、江阴临港新能源产业园、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宜兴非金属材料产业基地、锡山新材料产业园、锡山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惠山软件外包园、滨湖工业设计园、滨湖山水城科教产业园、无锡(国家)传感网示范基地、无锡(国家)软件园、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无锡)产业化基地、无锡光伏产业园(中新太阳城)以及崇安家居创意设计园、无锡(南长)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北塘北创科技创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创新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引入民营企业提供园区公共技术和服务,完善新兴产业创新网络,促进载体形成自身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提升无锡新兴产业区域竞争力。建立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着力推进一批对地方经济拉动强、有示范效应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评估把关、分层管理与协调服务机制,对投入大、水平高、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给予绿色服务通道,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运、早见效,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三)培育骨干企业,提高新兴产业市场份额。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对外合作力度,重点在物联网、云计算、服务外包等领域吸引一批海内外知名企业集团落户,着力在新兴产业各重点领域培育发展一批规模大、水平高、品牌响、带动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更好地支撑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鼓励企业之间的兼并联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延伸和扩展产业链,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为配套的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链。支持新兴产业企业申报发明专利。支持创新主体通过转让、许可、质押等多种形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制定新兴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无锡新兴产业品牌知名度。
(四)推动人才引育,提升新兴产业发展水平。继续推进“东方硅谷”和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采取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动各类人才集聚等方式吸引国内优秀人才、归国留学人才、海外科技及管理人才来锡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引进掌握相关领域国际前沿核心技术的人才,促进科技人才与新兴产业企业共赢发展。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方法,建立并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引导和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鼓励高校到在锡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或企业在高校设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促进高校与企业之间形成人才培育和智力交流的互动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在锡高层次人才的居留和出入境、户籍、医疗、社会保险、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服务,为高端人才在锡安心创新创业提供可靠保障。
(五)发展科技金融,拓宽新兴产业融资渠道。以政府引导和市场化发展相结合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企业(个人)信用服务、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和知识产权登记评估等体系,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完善配套政策、规范服务流程,重点发展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新兴产业类金融服务企业,丰富完善股权投资机构,加快科技小贷试点,完善科技支行运行机制,创新一批特色金融产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新兴产业领域。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开展上市工作,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联合等形式的资本运作,整合产业资源,扩张发展,为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市“三地三中心”组织领导体系下开展工作,健全市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重点研究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研究审议全市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建设的推进方案、重大问题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开展深入调研。每月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产业推进中的日常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兼顾历史延革与上下对应原则,各重点部门牵头分工调整如下:市发改委与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职责,市发改委负责新兴产业的综合、汇总和协调工作,分解下达新兴产业各重点领域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推进工作绩效考核,承担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跟踪检测全市及各地区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完善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定期发布新兴产业统计数据。市经信委牵头负责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推进工作;市经信委和市环保局共同牵头负责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工作。市信电局牵头负责微电子、软件、云计算等产业推进工作。市科技局牵头负责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工业设计等产业推进工作。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服务外包产业推进工作。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争取省级条线部门对我市重点领域的工作支持。
(三)加大政策扶持。重点在资源要素集聚、财政资金支持以及环境配套服务方面向新兴产业倾斜:
1、促进要素集聚。加强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载体和项目建设。加强税收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扶持政策,重点向示范应用工程、新产品推广、技术创新等领域给予扶持。创新信贷支持方式,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对拥有自有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提升新兴产业发展活力。
2、创新扶持方式。在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引导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新扶持方式,推动科技和金融的有机结合,发挥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创业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物联网、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企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3、优化配套环境。完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收费准入制度,将现有涉及企业收费的各项政策意见落实到位,每年进行一次涉企收费项目检查清理,及时受理、查处和纠正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减轻新兴产业企业负担,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项目建设和营运负担,营造共同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考核监测。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纳入无锡市市(县)区、镇(街道)转型发展创先争优考核评价体系中,市发改部门会同各牵头推进部门将各产业年度目标分解到各地区,加大目标考核奖惩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发展目标。完善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制度,严格重点领域统计方式方法,凡新纳入统计范畴的企业,须由综合协调办公室会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按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会审后决定。每季定期公布全市新兴产业统计公报,定期抽查规上、规下企业统计上报情况,提高新兴产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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