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幸福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幸福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幸福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幸福行动”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幸福行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如期如实全面实现小康,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4月14日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幸福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的中心任务,扎实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全面夯实“民生生态”建设基础。通过开展“幸福行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扩面征缴,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险问题,实现“服务经济、让广大客商在宿迁投资更有信心,改善民生、让广大群众在宿迁生活工作更加舒心”的奋斗目标。
二、目标任务
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分别达12.32亿元、5.7亿元、4200万元、3050万元、800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6.5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8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5%。(各县区、开发区、新城目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4日-5月15日)
召开“幸福行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活动,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在市、县(区)城区街道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宿迁日报》、《宿迁晚报》、电视、“网上宿迁”等新闻媒体宣传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突出宣传《社会保险法》;分别在5月份和9月份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两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广大用人单位、职工和城乡各类人员充分认识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二)专项行动阶段(5月16日-11月26日)
全市统一组织专项行动,分期分批开展社会保险“大走访”,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的展开“拉网式”专项扩面征缴行动。通过“四走进”,送《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服务流程进开发区、进行业、进市场、进社区,根植“我要参保”观念,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通过“四走进”,落实社会保险“未保抓参保、参保抓漏保、断保抓续保”的扩面征缴方针;通过“四走进”,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社会保险方面实际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安排如下:
进开发区(企业)专项行动(5月16日-7月15日),以动员开发区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行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培训。
进行业(单位)专项行动(7月16日-8月15日),以动员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宾馆酒店、旅游服务、物流管理、超市等单位参保缴费为行动重点,对拒不参保的,采取行政和法律的手段促其参保。
进市场(商铺)专项行动(8月16日-9月15日),以动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断保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为行动重点。
进社区(家庭)专项行动(9月16日-11月15日),以动员居民参加(续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退管服务工作为行动重点。
(三)评比总结阶段(11月底)
对全市“幸福行动”工作成效进行评比,及时总结活动中涌现出的创新和亮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冯岩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蒋复洋同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苏耀西同志为副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幸福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幸福行动”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开发区、新城)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扩面措施。市人社部门认真制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方案,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做好重点扩面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参保缴费工作,普及社会保险政策知识。劳动监察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瞒报漏报社会基数的用人单位依法立案查处。财政、工商、地税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扩面工作。
(三)建立健全机制,搞好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扩面工作情况,实行周例会制度,对上周工作进行分析点评,对本周工作进行调整安排,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在开展“幸福行动”期间,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对活动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幸福行动”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2012年度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幸福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2年度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幸福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区
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额
医疗保险基金征缴额
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
生育保险基金征缴额
失业保险基金征缴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
新农保参保人数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单位
亿元
亿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人
%
万人
%
沭阳县
2.33
1.4
800
580
1200
14
100
66.39
95
泗阳县
2.11
0.82
800
560
1000
13
100
31.8
95
泗洪县
1.82
0.95
600
290
1250
9.5
100
37.3
95
宿豫区
1.57
0.6
570
290
1200
8.3
100
20.31
95
宿城区
1.91
0.57
430
370
1150
11
100
18.91
95
宿迁经济开发区
0.6
0.31
460
360
380
7
100
3.78
95
市湖滨新城
0.13
0.06
40
60
80
9.7
100
4.45
95
市洋河新城
0.3
0.25
170
240
440
4
100
3.06
95
市直
1.55
0.74
330
300
1300
100
95
全市合计
12.32
5.7
4200
3050
8000
76.5
100
186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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