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11〕38号
颁布日期:2011-0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1年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工作的意见

镇政办发〔2011〕3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市二三产业分离工作,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二三产业业务分离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0〕137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新增分离户数100户,实现地方税收5000万元;已分离167户企业实现地方税收1.7亿元,累计实现地方税收2.2亿元。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巩固企业二三产业分离成果,提升分离质效,促进已分离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扩大分离范围,加大分离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落实源头控制,对新办规模企业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时及早实施初始分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继续做好二三产业分离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分离的行业范围、分离方法、缴税方式及相关政策等。组织税务干部走进企业,精心指导,帮助企业解读政策,分析利弊,引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要通过当地电视台、报纸、地税12366网站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

(二)做好服务指导。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要把政策引导和纳税服务放在首要位置,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做好政策辅导。对照税收政策法规,加强业务辅导,避免企业因分离而增加法律风险、税收风险和经营风险。二是做好税收服务。主动上门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税手续。三是相关部门主动加强协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确保政策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和财政奖励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保护企业分离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政府部门的诚信度。

(四)强化督查考核。继续把目标任务列入年终考核指标,强化刚性约束。一是完善考核体系。在组织机构上,要加强组织领导,配置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在目标任务上,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全力冲刺力争目标;在工作时限上,要注重序时进度,尽量提前完成全年任务;在资料报送上,要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及时向上汇报情况,做到实事求是,确保数据质量。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照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认真抓好工作督查。既要做好本系统工作推进情况的考核检查,又要加强面上的联合考核督查(具体考核办法另订)。

附件:《2011年企业二三产业分离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企业二三产业分离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万元

地区

目标任务

2010年已

分离企业

2011年新增

分离企业

累计

户数

税收

任务

户数

税收

任务

户数

税收

任务

丹阳市

70

4800

30

1100

100

5900

句容市

12

3600

15

850

27

4450

扬中市

32

3200

15

800

47

4000

丹徒区

7

2200

10

600

17

2800

京口区

13

800

8

400

21

1200

润州区

13

1100

11

600

24

1700

镇江新区

20

1300

11

650

31

1950

合计

167

17000

100

5000

267

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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