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赣市府办字〔2010〕245号
颁布日期:2010-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0〕245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卫生、和谐的良好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12月份起,集中60天时间,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切实做好各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彻底整治中心城区“脏、乱、差”现象,实现“五个明显”变化的工作目标,即: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环境明显变化、市民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市容环境整治

1.广告及各类管线整治。对户外广告、“牛皮癣”广告、各类管线设置进行整治。对现有户外广告牌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陈旧破损影响建筑立面美观及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一律予以拆除。要求做到市容整洁、各类管线下地,特别是横跨道路的弱电布线要全部下地暗埋,街巷立面布线要整齐。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供电公司及各管线单位,责任人:杨中茂、刘雪峰、杨玉强、欧阳天平、章步云、罗坚。

2.临街立面综合改造。对中心城区各主次干道立面进行综合改造,重点先实施文清路、健康路和大公路(延伸至和平路)、厚德路(延伸至青年路)等4条街道整治。整治效果要体现赣州城市特色,整治要全面系统,做到立面干净整齐、道路交通标识规范,广告标牌设置科学合理。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责任人:胡绍笋、谢德强、廖长荣、赖愈先。

3.城市道路、市政设施整治。对中心城区破损道路全面整修,清疏下水道,检修路灯,完善人行道、盲道等设施,要求做到道路平整、路面整洁、下水道通畅、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明亮、人行道及盲道干净整洁。实施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责任人:廖振龙。

4.小街小巷全面整治。对中心城区老城区的所有小街小巷进行整治,要求做到道路平整、两侧整齐、排水通畅、路灯明亮。牵头单位:章贡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及各管线单位,责任人:廖长荣、杨玉强、欧阳天平、章步云、罗坚、廖振龙。

5.环卫设施整治。对照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对中心城区的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桶、运输车辆及垃圾填埋场等各类环卫设施进行整治,要求整治后的各类环卫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实施单位:市环卫处,责任人:吴家平。

6.园林绿化整治。对中心城区园林绿化进行完善提高,要求绿化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对行道树缺苗补种,完善公园及小游园建设,做到整齐美观,绿化苗木搭配科学合理。实施单位:市园林局,责任人:朱丽琴。

7.占道经营整治。对中心城区的占道经营进行全面整治。严禁在城区主干道两侧指定区域以外摆放任何摊点,禁止店外和占道经营行为。经营业主必须按照“谁经营,谁保洁”的原则,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将各自摊点区的污物随时清理,保持清洁卫生。要求做到中心城区各大街小巷无“道路市场”,无占道经营。实施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人:赖愈先。

8.专业市场整治。对中心城区的各类专业市场尤其是农贸市场进行整治。重点抓好中心城区卫府里市场、东阳山市场、桃子园农贸市场、赣南贸易广场、建材大市场、南北蔬菜大市场等市场管理工作。要求做到设施完备、划行归市、入场交易、环境整洁。市场内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商,讲究信誉,公平交易,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入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外的管理由市城管局负责,市场内的管理由各产权单位负责。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章贡区政府、市工商局、市房管局,责任人:廖长荣、刘雪峰、李良勇、赖愈先。

9.建筑工地整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整治建筑工地。按规范标准建设施工围墙,围墙要粉刷并书写公益广告标语;工地现场无积水污泥外泄;出入口部位进行硬化铺装;按规定设置清洗设备;运输车辆不带泥土上路、车身不污染、装载不超高、沿途不抛洒,确保无建筑材料占道现象。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人:谢德强,杨中茂。

10.卫生死角整治。对中心城区内的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庭院、居民社区及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督促各有关单位、社区及物业小区建立卫生责任制,明确卫生责任区、责任人,搞好各自的内部环境整治,清理内部卫生死角,清除杂草杂物,疏通沟道,要求做到不留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房管局,责任人:胡绍笋、杨中茂、廖长荣、李良勇。

11.中心城区各主要出入口整治。加快对水西、323国道、105国道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完善沙河、水东、105国道(包括开发区金岭路)等出入口的道路缺陷及排水设施的建设,彻底清理道路两侧脏、乱、差现象。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峰山片区建设指挥部,责任人:刘建平、胡绍笋、杨中茂、廖长荣、廖乐春。

(二)交通秩序整治

1.规范标志、标牌、标线等交通标识设置。完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要求做到设置规范。实施单位:市交警支队,责任人:雷继红。

2.车辆静态停车管理。根据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规划的要求,按照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布局合理的原则,加强对中心城区汽车、摩托车、自行车静态停车的管理,科学设置停车区域,做到停车标识齐全、泊位线清晰、车辆停放整齐,并加强对车辆违章停车的管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交警支队,责任人:廖振龙、雷继红。

3.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对中心城区各条道路的交通管理,重点整治机动车无牌无证、套牌套证、假牌假证上路行驶,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做到人、车通行有序,加大交通违章查处力度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适时采取聘请交通协管员、组织青年志愿者等方式来加强管理。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团市委,责任人:王燮耀、雷继红。

4.加强公共交通管理。加强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管理,强化对公交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的宣传教育;科学设置公交车停靠站点;督促对各类车站、码头及客运车辆的整治,保持良好的站容站貌、车容车貌,站内外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督促出租车司机系好安全带,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客;督促市公交公司搞好公交车辆尾气治理工作,使其达标排放;整顿公交车、出租车乱停载客现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公交总公司,责任人:谢赣建、黄德明、乐跃进、李安运、吴建频。

5.规范建设停车场。对中心城区内已作商用的停车场及时做好退商还场工作;按规划加快停车场建设步伐,并选择合适位置建设立体停车场。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章贡区政府,责任人:廖长荣、谢德强、李良勇、刘雪峰、赖愈先。

6.加快打通中心城区断头路建设步伐。有选择地打通一些断头路,完善中心城区老城区路网布局。牵头单位:河套老城区建设指挥部,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人:陈卡玲、谢德强。

7.高标准建设中心城区进出口通道。主要实施高速公路东、西出入口和105、323国道改造。其中,高速公路东、西出入口路段要做好道路两边的城市设计和立面改造方案。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峰山片区建设指挥部,责任人:刘建平、胡绍笋、谢德强。

8.合理布局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在交通要道上要合理布局规模较大的各类专业市场,同时要加快章江新区的农贸市场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责任人:胡绍笋、谢德强、廖长荣、王根泉。

(三)社区整治

1.制定社区整治规划。要整合中心城区现有社区资源,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重在宜居的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治实施方案,规范建设社区。牵头单位:章贡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责任人:廖长荣、张祖煌、李桂生。

2.整治巷容巷貌。清除巷道内的违章搭建、乱堆乱占、乱摆乱放现象,保持巷道整洁卫生。牵头单位:章贡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人:廖长荣、杨中茂。

3.整治“城中村”。着重解决城中村“三化”问题。重点解决白云村、红旗村主次干道硬化、亮化、绿化问题,同时增加垃圾池和果壳箱。牵头单位:章贡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人:廖长荣、杨中茂。

4.整治犬类放养。划定城区溜犬区域,严禁公共场所溜犬。对宠物犬登记、办证,无主及流窜犬及时进行捕杀。牵头单位:章贡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责任人:廖长荣、杨中茂、黄晓明。

5.完善文明示范社区功能。按照即将出台的《赣州市中心城区文明社区建设标准》抓好文明示范社区建设。做到社区组织健全、社区环境优美、社区秩序优良、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教育深入、社区文化丰富。牵头单位:章贡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责任人:廖长荣、张祖煌、李桂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王平为总指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殷金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林泽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彭光华为副总指挥,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指挥部。市政府副秘书长邱世禄,市文明办主任、市“三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祖煌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

(二)加强宣传。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中,各责任单位要注重借助媒体宣传报道,注重图片收集,在中心城区掀起一个声势强大的宣传热潮,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整治、人人支持整治、人人参与整治的格局,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活动来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推动整治工作出成果、见成效。

(三)落实到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解决好集中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推进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要服从统一部署,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指挥,共同把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将各项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检查验收的标准,确保整治工作任务不漏一项、不漏一处。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还需分片、分道路明确责任领导和路段段长,并在不同的区域设置“责任公示牌”。

(四)加强监督。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对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将全市通报批评;在明察暗访中有一次被评为最差或连续两次被新闻媒体曝光,被市集中整治领导指挥部通报批评或下发整改通知后,整改措施不力,工作仍然滞后,影响全市集中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同时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考核列入各责任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2.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3.中心城区文明社区创建实施方案

4.打通河套老城区断头路及高标准建设中心城区进出口通道实施方案

5.河套老城区小街小巷整治实施方案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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