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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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府办明〔2013〕104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内容,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年度报告编制提纲要求,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以来实施《条例》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全面、完整、准确地编制本地、本单位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中,市直各牵头部门要将《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吉府办明〔2013〕9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作为重点,在年度报告中如实客观地反映牵头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情况,做到内容详实、格式规范、数据准确、文字简练、分析到位。各县(市、区)的年度报告应包括本辖区部署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辖区内所有具有公开义务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把握节点,规范发布。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编制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务必于2014年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并于2014年2月15日前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子栏同时发布。此外,所有各县(市、区)政府和建有部门子网站的市直单位,还应将年度报告发布在本地、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子栏内。
三、分级负责,强化督查。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各公开单位做好年度报告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并汇总本辖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情况(含本辖区应公开单位数量及名单、按时公开单位数量及名单、未按时公开单位数量及名单等相关情况),于2014年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严格履责,对报送备案的年度报告严格审核,如发现未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备案、未按格式要求编制年度报告、编制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牵头部门未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分析说明的,一律退回重新编制。市政府办公室将于2014年3月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联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人:汪学峰;联系电话:8253915)
附件:1.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提纲
2.吉安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3年12月16日
附件1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提纲
引言(报告依据,报告内容;统计数据时限;报告公布方式;联系方式。)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包括当年公开数量、累计公开数量及增长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三)信息公开形式。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包括当年数量、累计数量及增长率)、受理方式和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等;
(二)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数、待答复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数量、“部分公开”数量和“不予公开”数量,“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数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包括次数、原因、结果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