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大政办发〔2015〕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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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0日
大连市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提高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适应大连全域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城市智慧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的需要,为宜居乡村建设提供邮政服务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大连市邮政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邮政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当前,我市城乡居民享受到的邮政公共服务不均等,农村邮政服务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投递“最后一公里”问题尤为突出,农村邮件、快件不能妥投到户,农民基本通信权利和邮件安全得不到保障。在当前新的发展形势下,大力推进村邮站建设,搭建智慧化公共服务平台,可以确保农民享受到便捷的网购和网销服务,及时方便地接收邮件、快件,对于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激发农民消费需求、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村邮站建设作为促进“三农”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民生大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村邮站建设步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目标,以村邮站建设为抓手,坚持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组织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促进快递业发展,构建覆盖城乡、惠及民生、普遍服务和快递服务协调发展的现代邮政业服务体系,为实现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和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到2016年4月底,在全市997个行政村建设322个村邮站。其中,旅顺口区35个、金州新区52个、普兰店市55个、瓦房店市80个、庄河市75个、高新区5个、保税区5个、花园口经济区5个、长兴岛经济区10个。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实现“村村建站、户户通邮”目标,达到农村信件、党报党刊等邮件100%接转,完成“最后一公里”投递。努力推进村邮站叠加电子商务、快递配送、供销合作、小额贷款、涉农保险等综合性服务,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方便快捷的现代邮政服务。
三、建设要求
(一)建设模式。村邮站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村委会管理、企业运营”的原则,确保村邮站建得起、稳得住、发展好。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负责统一组织筹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协调,各行政村负责提供村邮站场地和选派村邮员。邮政企业负责培训指导,实现农民用邮安全便利。快递、电子商务、供销合作、金融保险等企业负责完善村邮站服务功能,提供全方位现代化服务。
(二)设站原则。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村邮站。对于村人口在500人以下、相邻2公里内的两个行政村,可以考虑合设1个村邮站。村邮站选址要本着便民、安全、快捷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改造行政村现有的公共资源,设置独立空间承载村邮站功能,实现村邮站建设与益农服务站、农家书屋、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现有公共设施的有效整合。
(三)服务功能。
1.基本邮政服务。接转邮件,将农村地区的信件、印刷品、包裹及汇款通知单、党报党刊等各类邮件投递到户;收寄信函和明信片;代售信封、普通邮票、明信片、贺卡等邮政用品。
2.扩展邮政服务。收寄、投递快件,接受快递公司委托提供服务;收寄印刷品和包裹,适时开办便民汇款,代办报刊订阅,代售邮政、快递封装用品;代缴水电费、电视费、电话费,代售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服务。
3.物流配送服务。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开展合作,分销配送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与供销“新合作超市”等商业连锁机构合作,实现村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分销配送到户;联合电子商务企业组织大宗商品团购,利用村邮车实现团购商品从县(市、区)到村直达配送。
4.电子商务服务。利用村邮站资源,采取直接指导、上门讲解、设置样品、展板宣传、印发传单、安装手机应用软件等方式,协助村民网上购物;协助村民开通网店,借助电商平台推动当地农产品外销,增加农民收入;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内容包括农产品包装宣传、电商运作模式、智能手机终端及软件操作、网店装修设计等。
5.现代金融服务。与银行机构合作,实现村民小额取款和就近办理小额贷款;与保险机构合作,提供服务“三农”的各类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服务;与邮政企业等单位合作,提供代发养老金、财政拨补资金到户等服务;加强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互补,为“三农”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6.无线宽带服务。支持供销等企业建设数字身份管理云平台,实现物流大数据处理和农产品全程追溯;建设村内信号塔和铺设光纤,提供带无线芯片的节能灯替换村内路灯,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为村民提供新入网智能终端间的免费通话服务,为农村企业提供全网营销系统、积分联付系统、社区微电商系统、免费无线网络(WiFi)商家联盟系统及智慧支付系统等集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智慧支付为一体的集成服务。
(四)配置标准。村邮站工作场所面积原则上为20—40平方米,设置在地面一层,开门直通室外,方便人员进出和车辆停靠。村邮站应采取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村委会负责对村邮站进行简单装修,确保村邮站建筑外立面整洁、室内墙面和顶面采用白色乳胶漆重新粉饰、地面平整、门窗完好。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为村邮站统一配置各种设备。参与合作的供销企业负责为每个村邮站提供1辆环保纯电动村邮车。
(五)村邮员。村邮员岗位具有公益属性。每个村邮站应配备1名专职村邮员。村邮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车辆驾驶和电脑操作技能,年龄不得超过45岁。优先选聘本村村民、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退伍军人担任村邮员。村邮员每周工作5天,主要职责是按照邮政、快递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接转邮件、快件,并及时投递到户,同时完成村邮站承担的其他服务功能。
(六)村邮站运营及监管。村邮员上岗前由市邮政管理局组织邮政企业和第三方企业开展集中培训,学习邮政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电子商务和金融保险等相关技能,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服务承诺书。村委会负责对村邮站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督促村邮员做好日常运营,并加强对村邮员的管理和考核,定期将考核结果报市邮政管理局。村邮站的设立、合并、撤销、暂停服务及服务功能配置,村邮员的聘任及变动须经市邮政管理局批准。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对村邮站建设、运营、安全、消防、财务、收费价目等情况的监督考核。
(七)村邮站运营费用保障。为确保村邮站正常运营,村邮站建成后,由市、县两级财政保障村邮员基本补贴和村邮站日常运行维护费及时到位。参与合作的保险机构负责为村邮员发放业务补贴,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与合作的供销企业负责为村邮员发放业务补贴,交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四、实施步骤
我市2015年村邮站建设分以下3个阶段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2月25日)。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成立村邮站建设工作领导机构,选定辖区内符合建设条件的行政村,填写《村邮站建设实施计划表》,并于12月5日前报市邮政管理局审核。市邮政管理局组织邮政企业和相关单位,于12月5日—15日对村邮站场所进行现场勘查并完成审核。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根据市邮政管理局审核情况,安排各村委会于12月15日—25日完成村邮站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5年12月26日—2016年3月25日)。各相关部门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完成村邮站设施设备招标采购。中标单位将设施设备发放、安装到位,各村委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邮政企业和各相关单位组织对村邮员开展联合培训。
(三)验收阶段(2016年3月26日—2016年4月25日)。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各相关单位对已建成的村邮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村邮站正式启用,市邮政管理局拨付村邮站基础设施改造费用。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总结2015年度村邮站建设经验,安排后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村邮站建设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连市村邮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邮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大连保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邮政、快递、供销合作、银行保险、电子商务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作为村邮站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规划本地区的村邮站建设布局、数量,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落实村邮站场地及村邮站建设实施的具体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年度建设任务;市委宣传部负责党报党刊在农村地区的征订工作,宣传村邮站建设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和重要意义;市建委负责审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下达建设项目计划,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提出村邮站建设标准,审核村邮站建设布局、数量,落实村邮站设施设备,督导检查项目落实和运营情况;市人社局负责做好村邮员享受政府补贴培训工作;市农委负责根据强农惠农政策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村邮站建设工作;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负责村邮站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农村电商发展政策的协调衔接;大连保监局负责做好对保险机构服务的监管;邮政企业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做好村邮站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村邮员业务培训,做好村邮站服务质量管理;参与合作的供销企业负责落实村邮车配备,会同参与合作的保险机构,确保村邮员业务补贴和各项保险及时足额到位,促进“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双向畅通;快递、电子商务等企业负责相关业务叠加,确保相关业务及时启动、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顺利推进村邮站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村邮站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认真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赢得民心。各村委会要做好本村村邮站场所、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监督管理以及村邮员的日常工作考核工作,及时更换调整不胜任的村邮员。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对各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
附件:村邮站建设实施计划表(2015年).doc
http://www.dl.gov.cn/gov/detail/file.vm?diid=101D05000151203470815122954&go=af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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