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大政办发 [2012] 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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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2]1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1年6月,大连市被文化部、财政部列入全国首批28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大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精神,以及大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活力大连、创新大连、幸福大连、文明大连”的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日趋多元的文化需求,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东部)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断加大,文化工作重心和文化资源不断下移,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覆盖率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技术保障等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建有公共图书馆13所,国家一级馆10所;建有文化馆12所,国家一级馆4所;建有各类博物馆29所,国有15所;建有电影院16所,国家“五星级”影院2所;建有乡镇综合文化站114个、村文化活动室807个、社区文化活动室197个、农家书屋987个;建立民间艺术队伍120支,特色文艺活动基地100个,农民自办文化组织20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在全市已达到150万户。自主建设了“大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库”、“大连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库”、“大连市少儿数字文献资源库”、“大连白云书院讲座视频资源库”等4个特色资源库。重点推进了农村文化“五大工程”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均实现了全覆盖;“农村电影2131工程”已将覆盖面扩大到农村敬老院和农民工聚集地,成为“2151工程”。成功举办了“打造文化大连”系列主题活动和“国际狂欢节”群众广场“五要”系列文化活动。各区市县广泛开展了具有地域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活动形式与活动内容不断创新,进一步丰富了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均等化、便利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为目标,全面构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大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建设“发展更有品质、文化更具品味、城市更富魅力”的文明大连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强化政府主导职能,努力形成“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
2.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不断实现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移,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弱势群体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3.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文化发展,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4.重在普及,着眼提高。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加快文化普及,创作文化精品,促进公共文化工作的提高与创新。
三、创建目标
进一步健全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影剧院等设施功能,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资金、技术保障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主要指标如下:
(一)设施网络
1.市级和区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
2.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达到1.15册,人均年增新书达到0.08册,人均到馆次数达到0.8次,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达到1次以上。
3.100%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
4.100%行政村(社区)建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
5.100%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服务供给
1.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
2.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3.每个行政村每年观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4.市级和区市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
(三)人才队伍
1.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达到3名以上。
2.行政村和社区至少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
3.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
4.区市县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
四、主要任务
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对“公共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基础设施及服务供给”等达标项目不断完善、巩固和提高,发挥其为民、惠民的最大效用;对未达标项目将分阶段,分市、县两级整改,重点任务如下: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1.新建大连市群众艺术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
2.10个区市县文化馆设施、设备功能配置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
3.城区54个街道新建、扩建或整合共享资源,文化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设施设备功能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均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编制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4.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和庄河市按照“一场九室”市、县、乡三级配套投入政策,新建村文化活动室。全市每个行政村和社区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均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5.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在未配备公共电子阅览室的乡镇(街道)和社区中,建设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每个公共电子阅览室内配置接入互联网宽带的计算机不少于10台,并公示服务要求。
6.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建立健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创新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好阵地”、“用好阵地”,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建设
1.建设以大连图书馆为中心馆的“一卡通”工程,建立市、区市县图书馆二级网络,逐步推进街道、社区图书室三级、四级网络建设,实现通借通还。市少儿图书馆在中小学校建设60个分馆,实施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的总分馆制,实现少儿图书资源全域共享。
2.以群众需要为出发点,深入开展“打造文化大连”系列主题活动、“国际狂欢节”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大连图书馆白云系列活动、“共创明天”少儿读书系列活动等,以及“打造文化中山”、“五百进社区”、“星海之恋”、“春之鼓舞”、“国际合唱节”、“百花会(节)”、“庄河之夏”、“渔家风情”等区市县品牌文化活动,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大连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城乡群众人均参加活动时间每周达到7小时以上。
3.各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均配备1台流动服务车。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每个行政村每年观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文体活动。
4.深入推进全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面向广大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实施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制度。不断完善残障人士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的设施设备功能;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文化馆经常组织开展针对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等。
(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1.继续推进大连数字图书馆、市少儿数字图书馆建设,实现纸质资源和数字资源的全域共享;加强市级和区市县级文化馆、博物馆数字化建设。100%的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资源服务。
2.不断完善“大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库”、“大连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库”、“大连市少儿数字文献资源库”、“大连白云书院讲座视频资源库”等地方特色资源库建设,继续挖掘、编制具有大连特色的数字资源库,建立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群众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3.支持采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推进广播电视传播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支持华臣公司、万达公司等电影院线加强数字化影院建设。
(四)人才队伍建设
1.各区市县、先导区要整合和增加编制,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达到3名以上,行政村和社区至少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
2.区市县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五)课题研究
参与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课题研究工作。结合大连实际,承担“大连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村入户模式研究”子课题,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上交课题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支撑机制
成立大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万才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朱程清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文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领导担任。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完成创建国家示范区的各项任务提供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将创建国家示范区整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安排。同时,拓宽筹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公益性文化事业。
(三)建立监督评价机制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创建示范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完成情况列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之中。
附件:大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大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万才市长
副组长:朱程清副市长
成员:于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哲市编委办副主任
惠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小平市民政局副局长
毛岩亮市财政局局长
王星航市文广局局长
王秉言市土地储备中心纪检组长
王世海中山区副区长
谭淑萍西岗区副区长
韩英沙河口区副区长
艾华甘井子区副区长
郭晓迪旅顺口区副区长
张春玉瓦房店市副市长
孙美艳普兰店市副市长
何彤庄河市副市长
高德长海县副县长
秦淑华金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万俊保税区管委会副巡视员
张树良高新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长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天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联系电话:83600934),于涛兼办公室主任,王星航、惠凯、毛岩亮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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