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巩固提高创森成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葫政办发〔2016〕3号
颁布日期:2016-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葫政办发〔2016〕3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巩固提高创森成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巩固提高创森成果五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葫芦岛市巩固提高创森成果五年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后续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保持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全面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葫芦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为指导,以《葫芦岛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依据,加快推进现代化林业建设步伐,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比较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和比较坚实的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做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产业壮大、农民增收,为促进葫芦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美丽葫芦岛”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正确处理好森林供给与合理利用的关系。

(二)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区域布局,确定区域工程重点,分类指导,分区突破。

(三)坚持科教兴林、依法治林的原则。建立林业科技保障体系,加快林业科技创新,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水平和生产能力。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四)坚持全民参与、多元发展的原则。加大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林业建设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林业建设,实现林业发展多元化。

三、行动时间

2016年—2020年。

四、任务目标

(一)造林绿化工程。

1.防护林工程。实施以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为主的造林方式,规划造林绿化面积14.701万公顷。其中:兴城市2万公顷,绥中县2.833万公顷,建昌县6.867万公顷,连山区0.534万公顷,南票区2.467万公顷。

2.城区绿化工程。规划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543.41公顷,实现市民出行500米内即有休闲绿地。其中:中心城区新增225.21公顷,实现城区绿化覆盖率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9平方米;兴城市新增82.4公顷,实现城区绿化覆盖率42.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7平方米;绥中县新增192.7公顷,实现城区绿化覆盖率30.2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平方米;建昌县新增34.65公顷,实现城区绿化覆盖率51.2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5平方米;南票区新增8.45公顷,实现城区绿化覆盖率47.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8平方米。

3.森林村庄。规划建设森林村庄303个。其中:兴城市100个,绥中县75个,建昌县50个,连山区20个,龙港区8个,南票区50个。

4.青山工程。规划闭坑矿山生态治理面积486.3公顷。其中:兴城市107.4公顷,绥中县33.3公顷,建昌县4.2公顷,连山区135.8公顷,龙港区160公顷,南票区38.9公顷,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6.7公顷。

5.绿色廊道工程。

(1)道路绿化工程。规划完善道路绿化里程968公里。其中:兴城市181公里,绥中县191公里,建昌县320公里,连山区127公里,龙港区35公里,南票区114公里。

(2)水系绿化工程。规划新建水系绿化里程38.38公里。其中:兴城市10.66公里,建昌县9.62公里,连山区5.3公里,龙港区1.6公里,南票区11.2公里。

(二)林业产业发展。

1.以林地经济为主的第一产业。

(1)经济林产业带建设。依托省政府实施的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全力推进榛子、两杏一枣、核桃等经济林产业带建设。规划建设面积2.308万公顷,其中:新植2.223万公顷,改造0.085万公顷,营建经济林示范园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10%。

(2)用材林培育。规划新造以杨树、刺槐为主要树种的速生丰产林及工业原料林1000公顷。

(3)野生动物养殖业。规划新增鹿和各种毛皮动物10万头,存栏达到580万头。

2.以林产品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木质加工业重点发展家具和木门产业,规划年加工量达到11.2万立方米;非木质加工业重点发展水果加工业,规划年产量达到200万吨。

3.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现有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依托,着力开发生态旅游资源,规划新建或改造森林旅游景区2个。规范景区管理,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年接待游客达到150万人次,实现产值2.5亿元。

(三)林业生态文化建设。

1.林业生态文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网络等平台,结合“关注森林”、“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和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节日,加大对林业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开展森林城市摄影大赛、生态文化作品集、创森论坛等文化传播活动,弘扬绿色生态文明。

2.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规划创建虹螺山自然保护区、葫芦岛龙兴国家湿地公园省级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创建白狼山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3.古树名木保护。对全市古树名木进一步调查摸底,建立电子档案。对列入保护范畴的所有古树名木进行挂牌、编号、归档,设立保护围栏,明确管护单位及责任人。

(四)森林资源管护。

1.林地、森林保护。按照《辽宁省青山保护规划》、《葫芦岛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林地实行用途管制,分区施策,分级保护,严格控制征收林地规模,确保林地面积总体趋于占补平衡。加大森林保护力度,严格控制采伐限额,认真执行采伐限额凭证采伐制度,保证森林面积占补平衡,遏制森林退化,提高森林质量。

2.林业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在与国家、省生态系统兼容的前提下,全面对接和整合现有林业监测资源,构建森林生态环境评价、监测和预警体系,建立森林资源电子信息化数据库、生态公益林资源基础数据库及资源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全面提升全市林业生态监测能力和水平,系统掌握全市林业生态状况,科学监测林业质量,客观评价建设成效,为全市林业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3.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生态补偿。建立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有法可依的生态公益林管理体系,实现补偿资金合理有序发放,不断提升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生态效益。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保持10.45万公顷不减少。将16.84万公顷天然林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

4.野生动物保护。一是利用“爱鸟周”等活动,加大爱鸟、护鸟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二是加强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体系建设,在候鸟迁徙主要通道建设管理站点6处;三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建设,新建野生动物救助中心3处,鸟类环志站2处,野生动植物监测中心6处。

5.自然保护区建设。新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使全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达到2处。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小区3处。

6.湿地保护。确立省级重要湿地5处:建昌六股河湿地、兴城河入海口湿地、六股河入海口滨海湿地、烟台河入海口湿地、菱角河湿地;确立省级湿地公园1处:五里河入海口湿地;规划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葫芦岛龙兴国家湿地公园;新建自然保护小区2个。

7.林业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森林公安执法力度。规范森林公安机构设置,扩大基层警力覆盖面,在重点林区规划建立5个林区警务执勤室,建立白狼山、虹螺山、觉华岛森林公安派出所,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增编到100人;二是强化青山保护管理。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开展专项清理、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林地、开采矿产资源及其他破坏山体行为;三是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监督。建设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站5个,加强林业种苗质量检测和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四是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继续开展“绿盾”检疫专项行动,有效打击违法经营、使用和运输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行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人为传播和蔓延。

8.森林防火。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较为完善的预防、扑救、保障体系。一是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新建远程视频检测前段12个,瞭望塔6座,配备定位仪、望远镜各120个;二是建立完善现代化、全覆盖的森林防火通讯指挥系统,在全市建立7个高标准通讯塔,同时加强监控报知系统建设,配备监控、报知相关设备;三是进一步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在全市组建达到省级标准的专业森林消防队12支,每支消防队人数不少于20人;四是加强市、县、乡三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增加风力灭火机、森林消防水车、高压接力水泵等防火物资和防火装备的储备;五是加强防火通道系统建设,维修道路总长度240公里;六是加强以水灭火现代化森林火灾扑救系统建设,组建以水灭火专业队,配备相应车辆和设备。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生活史标本展示室5个;二是扩大松材线虫病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面,规划建立松材线虫、红脂大小蠹虫固定监测点4个;三是全力实施美国白蛾、松毛虫、杨干象等食叶害虫和蛀干害虫综合治理工程,完善监测、检疫、防治为一体的综合防控应急体系,继续开展好与秦皇岛、锦州、朝阳等地的联防联治工作;四是建设完善森林网络医院,全面提升网络专家诊断服务质量;五是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六是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工作,继续推进监测预报网络建设。

(五)林业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1.林木种苗。一是建立完备的苗木供应体系。以国有苗圃为龙头,个体苗圃为补充,加大造林绿化苗木培育力度,育苗2667公顷,保证每年主要造林树种苗木产量8000万株以上;二是全面推进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工作,新增林木良种补贴项目2个;三是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建设良种基地1个。

2.林业站建设。一是全面加强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新建国家级标准化林业站12个,省级标准化林业站40个;二是加强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林业科技推广。一是加大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主要为大枣、核桃、大榛子、高钙唐棣、黑果腺肋花楸等;二是开展科技推广干旱半干旱地区珍贵树种高效培育技术、林地鼠兔危害调查及防治技术等课题研究;三是加强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抓好良种核桃、大枣、速生杨、大榛子、山杏等示范基地建设,做好适宜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四是加强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站建设,配备和完善科技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推广工作所必须的仪器设备,保证林业科技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4.木材检查站建设。在兴城市新建国家一级木材检查站1个,站房规模300平方米,专业场道1000平方米。

5.林业信息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林业信息化发展,实现林业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做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和社会参与。成立市巩固提高创森成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架构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保持一致,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市林业局。继续实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将巩固创森成果指标列入同级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加强各部门协作,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同时,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创森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森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将巩固提高创森成果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形成多元投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态势,确保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三)实施科技兴林战略,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健全林业科技服务和推广体系,充分借鉴各地营造林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加速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普及,把林业科技推广工作贯穿于巩固提高创森成果全过程。要深入开展基层林业职工岗位培训和林农实用技术培训,重点抓好科技下乡活动,切实解决林业生产中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林业生产中各个环节的科技含量。

(四)完善林业执法体系,切实保护好创森成果。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巩固提高创森成果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强化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和发展林业的良好氛围。要强化林木种苗、林政稽查、森林病虫害防治、资源管理、木材检查站等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护好创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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