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农村畜禽粪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辽阳市农村畜禽粪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农村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辽阳市农村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工作,改善畜禽养殖场周边环境,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3]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美丽乡村为出发点,以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通过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和规范管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和资源化,切实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自2013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村屯、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以及规模较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全市所有村屯都配备畜禽粪便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有配套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2013年,辽阳县、灯塔市30%的村屯,其他5区50%的村屯完成治理工作;到2014年,辽阳县、灯塔市60%的村屯,其他5区100%的村屯完成治理工作;到2015年,全市所有村屯完成治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政府是畜禽粪便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承担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相关管理、检查、组织实施等职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对治理不达标的村屯和畜禽养殖场(户),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2.因地制宜原则。针对村屯和不同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品种、养殖规模、治污模式,分别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投资规模的治理方案,实施科学有效治理。

3.资源利用原则。通过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畜禽排泄物资源,在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掌握辖区畜禽养殖数量和分布情况,了解畜禽粪便排污和利用情况。

(二)科学规划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

(三)引导存在向公共场地倾倒畜禽粪便情况、又无有效解决办法的村屯建设贮粪池。

(四)推广发酵床生态养殖技术。

(五)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监管,严格执行《畜牧法》关于禁止在上诉区域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规定。

(六)按照省有关规定,将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排污申报范围,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七)加大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力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废水乱排,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体等对水体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八)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和沼气工程,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九)村屯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均达到《辽宁省畜禽养殖粪便设施建设标准》。

三、实施步骤

从现在起至2015年,治理工作分以下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村屯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详实填写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情况调查表,提出本地区畜禽养殖粪便治理的具体意见。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初至2015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按照治理方案要求,针对调查摸底情况组织开展整治。严格督促没有达标的村屯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制定整改方案,建设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到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全面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建设水平。鼓励中小型养殖场(户)及一般养殖户配套建设与规模相符的沼气池,将产生的污水全部导入沼气池,通过厌氧发酵、沉淀等工艺进行处理,产生的沼气作燃料使用,沼渣、沼液还田利用,努力提高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的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利用发酵床技术,建立从源头治理的生态环保模式。鼓励较大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大型沼气、沼气发电及有机肥生产等设施,全面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局将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管局,主要负责全市畜禽粪污的预防、治理和相关工作的协调、评价等。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二)加大投入,强力支持。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农村环境治理所需费用纳入年度公共财政预算,并足额予以保障。

(三)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要针对治理对象具体情况,确定治理重点,明确任务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积极引导村屯建设标准化贮粪池,养殖场(户)建立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并为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典型引路,全面推进。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各类适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符合生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各县(市)区要依据治理标准,抓好辖区内治理工作典型,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村镇作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加快推广,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牧业生态化、标准化建设。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并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为全市畜禽养殖粪便整治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辽阳市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辽阳市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立阳副市长

副组长崔广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谷志春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局长

成员米志营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耿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江立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一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李忠辉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忠辉兼任。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