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巴政办发〔2010〕85号
颁布日期:2010-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0〕8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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