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编制的《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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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12日

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事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十一五”消防事业的发展成果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加快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全市火灾形势保持平稳,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1火灾形势基本平稳。“十一五”期间,全市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共发生火灾3307起,死亡50人,受伤36人,直接财产损失4437万元,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2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加强对重要场所、重大活动和重点季节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6次,累计检查单位728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26份,复查意见书159份,发现火灾隐患752处,整改火灾隐患601处,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3消防队伍战斗力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增编120人,消防执勤车辆由45台增加至103台,开展了“消防安全进牧区、进毡房”大型公益活动,全市9个旗市区组建了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初步构建起覆盖城镇、辐射农村的消防力量体系。创建了跨区域灭火救援“联勤联动”机制,构建了应急救援“五大体系”,开展了9次跨区域联合灭火救援演习。全市消防部队共扑救火灾3307起,参加应急救援492次,抢救遇险人员1968名,抢救财产价值51343.98万元,参与了阿荣旗“6.02”抗洪抢险、莫旗前乌尔科抗洪抢险等救灾行动,成功处置了扎兰屯宏裕农药厂、根河“4.19”满归镇、满洲里双子座高层建筑、满洲里香格里拉大饭店、满洲里森泰木业火灾事故等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

4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消防站9座,城市管网增加132.4公里,新增市政消火栓459个,新购各类消防车58辆,新配装备2万件套,有效提升了防灾减灾能力。

5公众消防素质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市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等媒体设立消防专栏,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和“消防常识二十条”等内容;市消防协会与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合作,在全市开展消防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累计培训近万人;全市14座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对外开放,有3.7万人次接受了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宣讲和知识普及有效提高了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十一五”消防事业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五年,我市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消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仍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全市城镇消防站存在布点稀、距离远和保护半径偏大等问题,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尚未得到有效落实,火灾隐患整治难度较大;公众缺乏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自防自救能力有待提高;乡镇消防力量极为缺乏,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还没有形成规模,消防警力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消防保卫任务。

(三)“十二五”消防事业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市消防事业既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和挑战,突出表现为“两大基本矛盾”,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滞后之间的矛盾,日趋繁重的消防任务与消防资源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两大基本矛盾”直接影响着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和消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火灾总量持续增长。全市火灾起数从2006年的89起上升至2010年的839起,增长了9.4倍,火灾总量上升趋势十分明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各类经济组织也将随之增加,人员和物资的流动不断加快,火灾发生的几率也将大大增加,全市仍将处于火灾多发期,预防火灾任务日益艰巨,特别是发生重特大火灾、乃至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概率和风险也将增大

2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低。相比其他发达地区,我市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总体水平不高,农村牧区消防组织缺失和断层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新兴的工业园区,“消防监管真空”的问题短期内还将持续,维持火灾形势稳定仍面临诸多困难。

3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随着我市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石油化工、易燃易爆企业的大量涌现,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物坍塌、重大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刑事犯罪、恐怖活动、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灭火救援任务日趋繁重,难度不断增大。

4消防应急救援整体实力不强。我市社会应急救援机制尚未有效发挥作用,协同配合能力弱,现役消防警力难以适应特殊火灾扑救、重大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事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预防和遏制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切实加强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推动全市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呼伦贝尔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三、编制原则

(一)加快公安消防部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倡导和争取社会各界加大消防投入,逐步建立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二)大力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消防部门执法能力建设,充分尊重公民对火灾危害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财产权等法定权利。

(三)强化社会服务职能,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始终把保障公众消防安全权益贯穿于整个消防事业的发展当中,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人文环境。

(四)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创新消防科技管理体制,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科学技术,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工作的科技水平。

四、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建立适合呼伦贝尔市全面发展的消防工作体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明显改善,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全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

——旗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站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100%,完成城市消防管网的改造工作,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100%;建成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100%。

——2015年前完成新购消防车辆28辆,其中登高消防车3辆,确保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配备比例分别达到18%、22%、12%。2013年实现海拉尔区、满洲里市各配备一辆高层供水车的目标。

——继续加强农、牧、林区防火工作,继续推行“十户联防”、“七户联保”的管理机制,2015年完成全部棚户区改建工作。

——2015年完成大型化工企业消防装备的全面建设,企业消防队的人员、车辆、装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加快消防队站建设步伐,严格落实消防队站的规划布局、选址和建设用地。完成8个队站的建设和改造任务。

——全面推进装备达标建设。2013年,全市50%的执勤中队装备配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新购装备性能达到新颁技术标准,加强特种攻坚装备配备建设。2015年,执勤中队全部实现防护装备双份配备,适体率达到90%以上。

——加强训练装备配备,提升训练水平。推广应用训练专用装备,提高装备训练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水平。2015年,呼伦贝尔市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完成训练专用器材配备,除牧业四旗外的10个消防大队,50%要建成室内训练馆。

——加强部队人员编制建设工作。积极协调申请部队编制,加强合同制人员的招聘、选拔工作,及时对无现役人员的新建队站进行补充,保证不少于队站人员配备标准。

——城市居民消防常识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居民消防常识普及率达60%以上。

——重点工种、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建立区域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储备库2015年正式投入使用。

——2012年实现消防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建设率100%;2013年实现消防应急救援报警服务平台建设率100%;2015年实现各级政府和重点行业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预案建设率100%。

“十二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规划的重大项目:

(一)2013年完成满洲里市消防综合楼、扎赉诺尔区消防二中队、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消防中队的队站建设,完成海拉尔区消防一中队、根河市消防一中队营房的全面维修工作。2014年完成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牙克石市兴安新区、扎兰屯市河西新区的消防队站建设。2015年完成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特勤消防站、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消防站的相关建设。

(二)加快消防装备建设工程。逐年完成装备器材的配备目标,提高举高、抢险救援、防化、战勤保障等专勤消防车配备比例,加强生命搜寻、救生、破拆、起重、照明和排烟等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争取到2015年全市消防队站建设均达到城市消防站配备标准。

(三)在海拉尔区建成1个区域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项目在2013年完成立项选址,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灭火救援、火灾原因调查等行政执法程序。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稳步推进现有工作,着实探索适合工作实际的新方式、新方法。

(二)强化消防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消防、规划、建设、安监、质监、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行逐级防火负责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推进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消防规划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及时修订完善消防规划。旗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心镇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单独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出台指导性文件,将农村牧区消防工作纳入城乡统一规划。

(四)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将其列入地方政府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做好建设用地预留工作;加快城市消火栓的补建、新建步伐,新建城区、旧城区改造和新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要同步建设;做好各能源基地的消防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达标活动,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100%;加大对城市中水系统的开发利用,提升消防供水能力。

(五)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加强能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体系。2015年,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大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六)深化农村牧区消防建设。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造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易燃建筑密集区、棚户区,大力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建立农村牧区消防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农村牧区消防组织和队伍,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的消防安全职责。

(七)做好社区消防工作。建立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等制度,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防火巡查、火灾预防警示等制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加强基础工程建设,加强对社区弱势群体的重点关注和监护,配备必要的报警防护设施。

(八)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治理机制,对全市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大的行业做好重大危险源调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调查数据库。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和销案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动态管理。各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曝光。

(九)加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按照地区人口百分比和经济总量合理确定消防编制,积极争取增加公安消防现役编制。同时,各地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增加合同制消防员。完善经费、工资、医疗、保险、抚恤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十)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针对我市地域和灾害特点,建立跨区域灭火救援机动作战力量体系,开展实战演练。加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相关技战术研究。

(十一)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构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居委会和村“两委”负责人、保安员、特种行业人员和农民工等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加大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人员,消防产品检测、维修人员,电工、电气焊等特种岗位工种人员的消防专业培训力度。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大力开展消防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QQ群、博客、微博等新兴媒介开展消防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充分发挥呼伦贝尔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督导作用,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规划内容,并纳入政府年终工作考评体系。对本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

(二)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消防站建设由各级政府负责,并提供相应建设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安现役消防部队地方保障的公用经费列入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提高标准。多种形式消防队的运转和保障经费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排。

(三)强化问责,定期检查。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单位要给予处分。加强规划实施的民主监督,定期将实施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四)统筹实施,按期完成。合理把握规划实施的阶段重点和建设节奏,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保证有计划、按步骤地实施和落实。要将本规划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适时调整工作目标和进度,确保既定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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