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十二五”规划(2011-2015)》 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3〕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科学素质行动,大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文件精神,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一个中心、两个转型、三个率先、五个乌海”的发展思路,大力加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我市在“十二五”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工作目标: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的持续提升,到“十二五”末,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

措施:从幼儿抓起,加强青少年儿童的科学教育,充分发挥科普平台作用,推广科普活动。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市科协

(二)实施农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提高农区居民了解科学文化常识能力,提高农区居民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

措施:贯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建立提高农区居民科学素质的体系和机制,健全农区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完善农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

牵头部门:各区政府,市农牧业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安全生产意识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措施: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牵头部门:各区政府,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校

(四)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社区居民的科普宣传。

措施: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活动,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科协、市妇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

措施: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阵地,举办不同层次科技讲座、报告、论坛等,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建设。

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探索新形式下的科学教育模式,逐步完善全民学科学的教育普及活动。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农牧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校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集成国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繁荣科普创作。

措施: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委党校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加大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和质量。

措施: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落实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牧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完善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

措施: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强科普场馆建设,提升现有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作用。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由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等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多层次科普人才队伍。

措施:加强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巩固科普志愿者队伍,调整充实科普讲师团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一)实施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工程。

任务:推广公务员、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应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推动老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卫生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强化科普事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科普宣传各方参与机制,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科协、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政府领导全市《纲要》的实施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对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规划,提出总体任务安排,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科学素质工作的任务落实。

2.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要按照《纲要》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纲要》赋予的各项任务。

3.市政府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实施《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保障条件。

1.政策法规。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文件精神,不断提升科学素质建设的水平。

2.经费投入。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际和财力情况,年初要制定科学素质建设经费投入计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科普经费的规定,科普经费投入幅度必须与科技投入相一致,高于同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承担的《纲要》实施任务要求,落实所需经费。鼓励企业、个人对科普事业的捐赠,捐助单位或个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三)进度安排。

1.启动阶段。2012年,执行自治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每年制定年度实施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

2.实施阶段。2013—2014年,根据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3.总结阶段。每年要进行年度总结,实施情况检查,及时解决发现问题。适时对全市《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推进组织实施工作取得成效。

2013年4月20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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