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1〕99号)精神,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对2013年度市本级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的招标工作,确定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都邦财产保险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等六家保险公司,作为我市2013年度市本级公务车辆的定点保险公司。凡本年度内各预算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含现有车辆及新购置车辆),均须在以上定点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否则,市会计核算部门将不予办理审核报销事宜。

参加政府采购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的新保或上一年度没有理赔记录的公务车辆,将享受国家标准保费费率基础上30%的优惠保价,同时享受定点保险公司提供的上门办理保单、上门理赔、异地理赔、无偿救援拖车、重大案件赔付预付、小额损失当日赔付、车辆维修4S店标准等多项VIP专享服务。各定点保险公司还将为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成立专门服务小组,设置专门VIP代码,为公务车辆理赔开通绿色通道。

各车辆投保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车辆保险实施程序办理投保事宜。

为便于查询,各单位可登陆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hggzy.com/index!index.action)查询各定点保险公司具体服务事项。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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