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固政办发〔2014〕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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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和《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固原市发生3.0级以上地震及地震谣言和毗邻地区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调动各方力量,迅速处置本辖区内地震灾害事件。市人民政府是应对辖区内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主体和应对辖区内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县(区)人民政府是应对辖区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主体和应对辖区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
2组织体系
2.1市地震应急组织体系
2.1.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委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固原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办、政府办、地震局、宣传部、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广局、卫生局、安监局、统计局、林业局、城管局、旅游局、团市委、红十字会、质监局、气象局粮食局、粮食储备库、固原车务段、固原公路分局、固原道路运输管理局、固原机场、固原军分区、武警8672部队、固原消防支队、武警固原支队、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六盘山水务公司、保险公司、石油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固原地震台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灾区所在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组织实施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统一领导、部署、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震级,确定应急响应规模,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市委、政府上报灾情和震情发展趋势;视灾情建议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紧急救援请求;领导或指导县(区)抗震救灾工作;承担市政府和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市委办、政府办、民政局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指挥部会议;协调县(区)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收集、汇总、上报震情、灾情等信息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负责起草、发送指挥部文件、简报;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应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由市政府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应对一般地震灾害时,由市地震局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职责。
2.1.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及其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社会动员、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9个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为:
(1)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参加单位及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本市各方面救援力量。制订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协调派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县(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接洽、安排国内外派遣的紧急救援队伍;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之间的衔接和配合,确保现场救援行动有序有效开展。
市公安局、固原军分区、8672部队、武警支队、消防支队、民兵应急分队:负责灾区人员搜救工作。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千斤顶、生命探测仪、剪扩钳、救援顶杆、动力切割机等便携式救援装备,迅速赶赴灾区搜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人员,清理灾区现场,协助转移受灾群众。
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负责大型救援装备的组织调运及配合做好灾区人员搜救工作。组织调运吊车、起重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救援装备。
市旅游局、外事办:负责旅游和涉外救援处置工作。发布针对赴灾区和途经灾区旅游的预警信息;做好旅游景区及游客的地震救援处置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处于灾区的境外来固旅游团队人员的安置;处理抗震救灾涉外、涉港澳台事务,协调安排境外救援队在灾区开展救援行动,并做好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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