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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2〕314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为42493元/年(月平均3541元)。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1998〕7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2006〕13号)的相关规定,考虑历年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衔接,确定2012年全省各类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125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0623元/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2125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3541元/月。2012年度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41元/月。
请各地据此做好缴费基数核定、个人账户记载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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