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适应黄蓝经济区建设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展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动手能力,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每年在全市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检验学校的办学质量,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专业教学中实践教学的比重,努力实现职业学校所开设的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生教育对接,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扩大职业学校毕业生成才创业渠道,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二、技能大赛覆盖所有中等职业学校、每一个专业、每一位专业教师和在籍学生,形成校、县区、市层层竞赛,师生人人参赛的比赛机制和全方位培养技能型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局面。

三、技能大赛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完善裁判员管理、报名资格审查、命题保密、赛事组织、大赛表彰奖励等各项制度,规范各类参与赛事人员的职责行为,切实保证大赛的质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维护大赛的良好信誉。

四、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技能大赛对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作用,宣传大赛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宣传职业教育的优秀成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度和参与度,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良好氛围。

五、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各县区政府及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在政策上给予倾斜、经费上给予保障。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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