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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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的又一项惠民政策,是“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从2008年全省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省委、省政府提出2011年新农保要覆盖全省80%的农村居民,2012年实现全覆盖。我市根据社会保障工作基础扎实、各级领导重视、试点工作成熟的优势,经市人民政府重大的研究,决定今年一步到位,当年实现全覆盖。这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请你们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朔政发〔2010〕65号),认真开展工作。

新农保全覆盖工作是一项点多面广、涉及人口众多的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立即动手,从宣传动员切入,从基础工作抓起,迅速启动新农保各项工作,保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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