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发〔2009〕42 号 |
|---|---|
| 颁布日期:2009-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1-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09〕42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2008年9月启动实施以
来,在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取得了
阶段性成果,圆满完成了2008年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了进一步
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2009年度19.95万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的顺利完成,实现保民生预期目标,现作
如下通知: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随着覆盖全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社
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参保居民基本医疗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
-2-
贫、返贫状况得到较大缓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效
应初步显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截止3月底,全市今年
参保人数已达13.19万人(占年计划的66%),已有1641名参保城
镇居民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是,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规定,一年中无论何时参加保险,个人自付部分都必须
按照全年标准缴纳。为了保护参保人的积极性,确保参保人能够
及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
工作部门务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扩面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强力措施,加大工
作力度,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省下达全年计划任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今年市政府继续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
考核范围,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强
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做好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配套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
疗机构的监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教育部门要协助做好在
校学生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民政部门要及时兑付
低保居民和困难人员参保补助;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保
障事务所和社区职能作用,主动登门入户服务,宣讲政策,做好
参保动员工作,把参保登记表直接送到居民手中,采取边登记、
边复核、边签字、边开具缴费清单的方式,方便居民登记参保。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设立固定城镇居民医疗
保险业务办理窗口(柜台),及时为参保居民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三、深入宣传发动,迅速掀起参保高潮
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
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切实加大对城
-3-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以此不断增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吸引力和政策的透明
度,提高广大居民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保
的积极性,主动参加保险。
四、切实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经办能力
各县区要不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平台、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和
计算机管理网络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参保缴费人员信息录入和各
类人员信息资料汇总入库工作。加强参保缴费数据统计分析,准
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本县区参保扩面的主要做法和先进经
验。采取医保服务信用等级评定、医保费用信息公开、奖励等管
理措施,增强制度执行透明度,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促
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附:全市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计划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劳动医疗保险通知
抄送: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室,市政协办公室,安康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中、省驻安各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5月4日印发
共印60份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