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工业促销保产稳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工业促销保产稳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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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工业促销保产稳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
宝政发〔2012〕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稳增长政策措施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工业促销保产稳市场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2〕92号),切实做好我市工业促销保产稳市场工作,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鼓励采购我市汽车产品。使用财政资金的市县(区)政府及部门采购、市政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等要优先采购和使用陕汽通家微型车、宝华工程车、通力专用车、通运专用车、宝石特种车、银河消防车等本地汽车产品,支持企业扩大汽车产品销售。
二、扩大我市烟酒名优食品消费。公务活动指定使用、商务接待鼓励倡导使用“好猫”烟、“西凤”酒、“太白”酒、“青岛”啤酒等我市名优产品。用足用好省上“对年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的消费品重点企业给予超销售奖励”政策措施,争取省级资金支持重点企业新建专卖店、直销店,扩大我市名优消费品销售。
三、稳定我市煤炭销售和生产。宝二电、大唐热电、热力公司、冀东水泥、千阳海螺水泥、社会水泥、东岭锌业、阜丰生物、育才玻璃等重点用煤企业要优先采购我市生产的煤炭。支持用煤企业采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参股、入股等方式与我市煤炭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扩大电力供应和消费。宝二电、大唐热电等电力企业要以扩大电力消费为导向,采取补贴、间接补贴等多种措施对重点困难企业和重点用电企业在用电价格上给予优惠。加强与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的协调联系,争取对我市电力企业发电计划的倾斜,加大我市电力外送数量,力争2013年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达到5100小时以上。
五、支持使用我市水泥、钢结构等产品。开展“建材下乡”活动,在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同等性价比条件下,优先采购和使用“冀东”、“海螺”、“社会”等名优水泥产品和宝桥、天元、华强等企业名优钢结构产品。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和工程质量。
六、鼓励城市建筑供热制冷系统使用我市节能环保设备。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城市建筑在选用供热制冷系统时,优先采用海浪微排放燃煤直燃机中央空调、兴业空调,支持市、县区集中供热工程、企业供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海浪锅炉等节能环保设备。
七、促进企业开拓市场。加强国内外经贸交流、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展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在市县区开展“陕汽通家汽车推介巡展”,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举办“名优食品展销会”等展销展览活动。对企业参加我市组织的展销展览等市场推介活动,给予展位费补贴。
八、建立产销供需对接长效机制。各县区和市发改、工信、住建、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组织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与工业企业对接洽谈,确保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使用地工产品。各县区和市商务、工信等部门要加强流通企业与工业企业的对接联系,加大商贸流通企业采购地工产品力度。各县区和市工信、国资等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间的产需衔接,扩大市域内工业产品配套规模。
九、开工建设一批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能源化工、消费品等行业,组织实施一批新项目,争取中省重点支持。加快宝鸡·中国钛谷、中国西凤酒城、宝鸡航天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土地、拆迁、环保等问题,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十、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公布和执行中省减免缓停政策,开展企业减负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市财政、发改、物价等部门要对中省公布的收费减免政策进行梳理汇编,广泛宣传政策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减负工作取得实效。对未经审批的涉企收费,企业可拒绝缴纳。
十一、加大财税政策扶持。细化落实中省稳增长和促销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认真执行省财政、工信等部门关于装备制造业企业税收列支返还政策,对涉及我市的石油钢管、秦川机床、石油机械、中铁宝桥、中铁电气化、凌云电器、宝成航空等企业,做好协调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我市享受政策的企业,财政列支返还资金的50%,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和促进产品销售。争取省上大宗商品销售专项资金对我市扩大有色金属、化工等产品销售的支持,减少库存,提高产销率。
十二、开展宣传活动。市级主要媒体要在黄金时段和主要版面开设专题、专栏和专版,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大力宣传我市名优地工产品和企业保增长的经验做法,营造企业开拓市场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销保产稳市场工作重要意义,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的原则,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工商、质监、税务、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平竞争。要树立服务企业的理念,对企业一般性违规实行“首错不罚”,强化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加强对促销保产稳市场工作监督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3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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