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金融办人保财险宝鸡分公司宝鸡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宝政办发 〔2012〕16号
颁布日期:2012-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金融办人保财险宝鸡分公司宝鸡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金融办、人保财险宝鸡分公司制定的《宝鸡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宝鸡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市金融办人保财险宝鸡分公司

为全面构建我市发展有力、指导有方、管理有序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确保“三农”保险业务依法合规经营,健康持续发展,有效提升“三农”保险服务能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支农惠农的相关政策,按照“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制度完善、技术支持”的指导思想,以县区为单位,实行“中心辐射、村级延伸”的建设模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快速推进“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建立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要把做好“三农”保险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政府主导,形成职能部门和保险公司齐抓共管、责任共担的“三农”保险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

2.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财政、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依法合规、健康运行。

3.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网点选择、人员选聘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确保“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切实发挥其服务窗口功能。

4.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和“大一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根据发展需要,制定辖内“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农村网点的建设方式和空间布局。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宝鸡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副市长任组长,市金融办负责同志、人保财险宝鸡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气象局、人保寿险宝鸡分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保财险宝鸡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由人保财险宝鸡分公司分管负责人担任。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把“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管理、监督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农业灾害鉴定技术的服务和农险查勘定损工作。林业部门负责森林面积的测定核实及灾害发生后配合查勘定损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检测、预报、预警农业气象灾害,以便及早防范,减少损失。人保财险宝鸡各县区支公司要积极服务“三农”、方便农户投保,提供高效、快捷的理赔服务。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切实抓好落实。

三、建设内容

“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包括:“三农”营销服务部、“三农”保险服务站(办公室)、“三农”保险服务点和相关销售服务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以人保财险宝鸡市分公司为主,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细则,并负责实施。

(一)业务管理架构

县支公司“三农”保险部

“三农”营销服务部(中心乡镇)

“三农”保险服务站(一般乡镇)

“三农”保险服务点

(行政村)

(二)网点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针对“三农”营销服务部和“三农”保险服务站的不同情况,由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的网点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方案,指导全市各县区做好网点建设和人员选聘工作。

(三)人才建设

针对“三农”营销服务部、“三农”保险服务站和“三农”保险服务点的职能和工作内容,由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重点包括政策培训、产品培训、技能培训和合规培训等内容,通过集中采取面授培训班、现场经验交流会及展业实践等多样化的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绩效考核

由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四、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扶风、凤翔、陈仓、陇县、千阳五个县区在3月底前完成“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其余县区4月底前完成“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关人员配备、上岗培训等工作由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凤翔、扶风、陇县、千阳、陈仓五个县区作为首期重点建设的县区,要先期启动,尽快见效,于3月底前完成所辖“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全市推广积累经验。各非重点县区继续开展“三农”保险资源调查摸底,在认真选点的基础上,制定“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启动第二轮建设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县区按照建设实施方案,启动第二轮建设工作,完成辖内“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和理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网点产能。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各县区开展“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查缺补漏”和“完善提升”工作。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专项抽查验收和总结表彰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迅速启动。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在“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事例,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扩大影响面,努力营造“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启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农业保险及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形成“乡镇有网点、村村有人员”的“三农”保险服务网络格局。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县区要按照“政府引导、依法合规、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大对“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在人力、物力上确保资源配置到位,特别要在“三农”营销服务部、“三农”保险服务站营业(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积极协调、帮助解决,真正形成政府协调、保险公司具体运作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协调,狠抓落实。市“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信息沟通与情况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督查力度,高效推进工作。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收集基层服务网点工作信息,掌握基层工作动态,适时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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