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发〔2010〕88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汉中市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
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城镇化建设实现突破发展,根据《汉中市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农村清洁工程市级包抓部门。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
(一)考核依据:
1.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汉中市2010年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2.《2010年小城镇(含重点镇)及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目标任务考核书》;
3.《汉中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二)考核内容:
1.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2010年县城五大类工程、省级重点镇计划项目、陕南重点镇和示范镇建设“六个一”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农村清洁工程八项任务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推进年活动相关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与宣传动员、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2.对市级包抓部门主要考核农村清洁工程包抓实效,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3。
三、考核计分办法
(一)县区考核总分值为120分。考核得分作为县区城镇化建设评比的主要依据,并纳入2010年县区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范畴。
对县城、重点镇和示范镇的考核实行基础分加奖罚分的办法量化考核。该分项的量化考核总分为120分(基础分值100分,奖励分值20分),其得分按0.7系数计入县区城镇化目标考核得分。具体考核计分办法与标准详见附件1。
对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实行基础分加奖罚分的办法量化考核。该分项的量化考核总分为120分,其得分按0.3系数计入县区城镇化目标考核得分。具体考核计分办法与标准详见附件2。
(二)市级包抓部门农村清洁工程考核量化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得分作为部门包抓工作评比的主要依据,并纳入2010年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范畴。具体计分办法与标准详见附件3。
四、考核方式及有关要求
考核工作由市城镇化暨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城建规划局、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照本办法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方式以座谈汇报、查阅文件、实地踏看等为主,具体工作方式及要求包括:
(一)相关机制、制度建立的考核以查阅政府、部门文件及相关资料为主;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得分由市城清办根据活动开展期间各县区的信息报送统计评定。
(二)规划编制任务的目标考核以查阅审批文件和规划成果资料为主。
(三)县城五大类工程、省级重点镇建设项目、陕南重点镇及示范镇“六个一”项目的考核,以现场核验为主,审查资料、座谈汇报为辅。
(四)年度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集镇建设投资完成额计算截止2010年11月底,其中勉县、略阳、宁强三县计算2009年度和2010年度县城、集镇基础设施投资额时,均应扣除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五)纳入县区考核的具体工程项目,原则上以县区上报的项目计划为主。如因建设时序需要调整考核项目的,须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考核小组可以按照调整后的项目进行考核,但项目调整后的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目标任务不变。
(六)对县区农村清洁工程的考核,考核小组在县区领导及部门包抓村庄范围内随即挑选3个村庄进行现场抽查,考核得分按3个村庄考核得分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五、考核奖励
市委、市政府将对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位于前1—2名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各县区、农村清洁工程市级包抓部门的考核得分将按比例换算后,计入县区及部门2010年目标任务考核范畴。
附件:1.汉中市2010年度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
2.汉中市2010年度县区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
3.汉中市2010年市级包抓部门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工作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