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商洛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已于2006年9月成立,聘请了31位专家作为专家组成员,在近年的应急管理建设和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因部分专家工作变动,经市政府批准,组建第二届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并面向全市选聘专家库成员。现就推荐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市水利局、农业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文局各推荐1名);

2.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矿山安全、建筑安全、交通安全、电力安全、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消防、资源环境等(市安监局、交通局、公路局、经贸委、质监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交警支队各推荐1名);

3.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医学救援等公共卫生领域(市卫生局、疾控中心、食品药品监督局、人社局、工商局各推荐1名);

4.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反恐怖、治安、刑事、民族宗教、经济安全以及涉外事件等(市公安局按专业特长推荐2名。市信访局、民宗委、银监局、人民银行各推荐1名);

5.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法律、社会心理、新闻传播等(市司法局、文广局各推荐1名)。

以上五大类划分中,每一类别将设定具体的专业领域,其界定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建议后统筹确定。

二、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本人愿意参加应急管理专家库工作并遵守专家组管理有关规定。

2.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省内或市内领先的科研和技术水平,其能力在某一领域中有较大影响,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工作动态,有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3.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能集思广益,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4.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三、推荐方法

各工作部门和单位根据推荐领域、职责和遴选条件,在所属(监管)企事业单位(含大中专院校和研究机构)中,认真做好专家库成员的组织推荐工作。根据5大类别分别推荐具体的专业领域和该领域的人员名单,并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专家函、《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同报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将组织进行评审,组成商洛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2313843传真:231276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商洛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申请表.doc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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