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防火督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10〕112号
颁布日期:2010-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防火督查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0〕89号)精神,深刻吸取上海、吉林等地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全力做好我市冬季防火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于12月10日—12月30日开展全市冬季防火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分两组进行:第一组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人员参加,负责督查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冬季防火工作。第二组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人员参加,负责督查各行业部门冬季防火工作。

二、督查内容

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抽查、反馈意见等形式,重点督查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冬季防火工作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及实施情况;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010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三、几点要求

(一)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重视冬季防火督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冬季防火督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对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的特点,扎实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对本行业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四)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和社会单位扎实开展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及时跟踪核查整改情况。

(五)督查工作结束后,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将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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