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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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咸政办发〔2013〕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06〕32号)精神,更好地发挥气象工作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等方面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指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依照“工业主导、文化兴咸、生态优市、民生为先”的战略部署,围绕咸阳“三城两带”和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目标,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需求,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和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推动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为咸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大力发展惠民气象,建立覆盖社区、乡镇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快旬邑新一代天气雷达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得益受惠。
2、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着力破解制约气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实施基层气象台站综合改革,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把创新作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推动力。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通过放开领域、拓宽渠道等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气象事业,形成社会各方面协同推进咸阳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全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众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四)指标体系
咸阳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由四大类14项指标组成(见附件),包括3项综合观测类指标、3项预报预警类指标、5项公共服务类指标、3项支持保障类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设备先进、布局合理的综合气象监测体系,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优化调整气象监测系统布局。完善升级市区、乡镇、流域、山洪地质等灾害自动气象观测站网,提高对气象服务重点区域、气象灾害多发地点等关键区域气象观测的时空密度。完善风廓线、GPS水汽、大气成分观测等新型气象探测网。建立重点交通路段道路结冰、能见度、雾霾天气等自动监测网。
提高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加快气象观测自动化进程,改革现行人工观测业务体制机制,构建适应自动气象观测的业务流程、制度和运行模式。升级改造全市气象通信网络,建设高性能计算系统,提高数据收集、传输、分发、存储、处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实现气象信息分级分类安全管理。结合《关于建设智慧城市打造幸福咸阳实施方案》,开发与水利、农林、国土等部门实时共享的气象灾害自动监测业务应用平台。
加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全市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市级维修业务实验室;与省级气象保障部门共建具有响应迅速、多级测试、全网监控、技术支持、维修维护、物资供应功能的省、市、县三级气象装备保障体系。
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规划、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编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对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保障气象探测真实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二)建设技术领先、科学准确的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增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
建立现代气象预报业务流程。调整市县气象预报业务分工布局,组建县级专职预报员队伍,建立健全集约化预报业务流程。增强不同时效预报的有效衔接,完善气象预报会商交流制度。
加强现代气象预报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旬邑新一代天气雷达,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系统,提高精细化天气预报服务水平。构建气象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气象卫星等现代化探测资料和高分辨率数值预报产品,引进先进的数值预报模式,建立短时临近监测预警系统和中小河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等。完善市、县一体化气象预报预警综合业务平台。建立预报产品动态检验评估系统。
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建立主客观相结合的等级降水预报与定量降水预报,加强灾害性天气客观诊断分析和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开展城市及乡镇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预报预警质量评估检验、延伸期天气预报和气候事件预测评估等业务,切实提高气象预报预测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
(三)建设紧贴需求、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提高气象服务能力
完善信息发布网络。建设气象预报电视节目制作虚拟演播室,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信息采集处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服务产品快速制作发布等基础业务系统。建立集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和智能终端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预警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到2020年,达到基本满足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发展需要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城乡一体化目标。
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效益。推进智能气象服务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城市民生气象预报系统和人居环境气象服务系统。加强雾(霾)、高温、暴雨、城市热岛效应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提高气象对交通、电力、供暖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高影响天气的保障服务能力。加快完善秦都气象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咸阳市气象科普展览馆等气象科普宣传基地建设,增强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知识和能力。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村镇的创建工作,构建城乡气象应急服务联动体系。
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立农业气象观测试验站、气候观测站,拓展市区县特色农业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会商机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重点加强农村电子显示屏、预警广播建设。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施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园区、农村基层组织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气象信息员和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开展社区(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对干旱、冰雹等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实现减灾增产。加快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完善作业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指挥通信系统和作业空域申报审批系统建设,健全市、区县两级作业点指挥系统,开展人影作业效果评估,提高科学作业水平和效益。
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性作用。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影响评估、精细化气候资源区划,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能源、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评估,开展城市规划、重大工程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提升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服务水平。
(四)建设功能齐备、结构完善的基层气象台站,提升气象部门的综合实力
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咸阳市人工增雨防雹基地与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照“一站一景一文化”的要求,采取联合共建的方式,使80%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流台站”标准,建成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现代气象科技相适应的新型基层气象台站。
推进基层台站综合改革工作。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局站分设”的原则,围绕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任务,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为主线,以提高气象综合业务服务能力和增强发展活力为重点,推进政事分开,加快职能转变,调整业务布局,优化建立由气象行政管理、气象业务服务、地方气象机构、社会化气象服务等组成的多元化的新型县局事业结构。到2015年,全面完成12个县局的基层台站综合改革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认真研究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规划、投资、建设和考核等重大问题,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交通、水利、农业、环保、旅游、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化合作,支持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成立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气象现代化建设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落实好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保障政策措施,将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要落实气象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并安排适当的运行维护经费,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建设高素质的气象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制度创新,建立具有较高业务技能、专业布局合理、综合素质优良、具有创新活力的人才新体系。建立常态、长效、稳定的省内外合作机制,强化人才联合培养、科研合作,切实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实现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法制法规建设。完善气象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强化气象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气象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公共气象社会化管理。制定气象灾害防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气象设施与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信息发布于传播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五)严格考核评估。各级气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照我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密切关注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适时组织开展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阶段性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目标任务,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各区市县和有关部门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咸阳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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