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12〕23号
颁布日期:2012-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推进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推进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推进我市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全面建立“三农”保险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要求,以全面提升保险对“三农”服务的保障能力为目的,充分调动农村地区现有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切实做好全市“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的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全市涉农保险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遵照“服务三农、因地制宜、节约成本、保证质量、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开展“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各县市区在乡镇建立“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对于条件成熟的乡镇可建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在行政村建立农村协保员网络。

(二)建设标准。在乡镇建立“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应达到“七个一”标准,即:确立一处办公场所、悬挂一块办公室标牌、配备一套办公设备、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建立一套工作台账、设置一个宣传信息发布栏以及选聘至少一名工作人员。

办公场所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其他办公硬件、软件设备及工作人员由人保公司负责配备。

“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至少配备一套办公桌椅、固定电话、资料柜及其他办公用品;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服务办公室应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险承保、理赔等工作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将所辖区内农户承包信息、报案信息、理赔信息等分别设置登记簿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在办公场所周围适当的位置设置“三农”保险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中央、省市有关支农惠农政策、开展“三农”保险情况和成效、“三农”保险赔付情况等内容;负责做好本辖区内“三农”保险承保、理赔的协调、宣传和服务工作。

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村协保员的选聘和管理,由保险机构制定管理规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咸阳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杨劝林

副组长:人保财险咸阳市分公司总经理黎欣

职责:负责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安排部署、检查督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人保财险咸阳分公司副总经理陈焕民

副主任:市金融办金融指导服务科科长王晓东

成员:人保财险咸阳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王乐

人保财险咸阳分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黄战雷

市金融办吴华

职责:负责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具体事宜。

各县市区金融办(或县区政府指定部门)、人保财险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具体负责区县乡镇、村两级“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2月10日—3月5日)。各县市区完善明确“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建设标准,制定实施计划,统筹部署,加大宣传,确定办公场所,选聘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迅速启动,有效推进。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3月6日—4月30日)。根据确定的创建目标和建设标准,完成各乡、村“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的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5月6日—5月15日)。由咸阳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迅速启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保险知识和农业保险政策,让农民了解农业保险。通过下乡召开村民保险座谈会、编印张贴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涉农保险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方案,尽快出台“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为农业保险以及“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形成“乡乡有网点、村村有人员”的“三农”保险服务网络格局。

(二)加强协调,做好配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农业保险网点服务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相互协作、组织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三农”保险网点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涉农保险机构要按照要求,积极筹备相关事宜,营造良好环境,让广大农户切实有效地获得保险保障,有效发挥保险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三)健全机制,加强联系。在咸阳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逐步指导建立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工作协调,信息沟通与情况交流,创新推广涉农保险产品,研究解决“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的新问题,促进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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