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我市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按时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医疗保险的全覆盖,省上已将2012年城镇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任务下达我市,并列入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市委、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现将2012年城镇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任务、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城镇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2012年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延政办发〔2012〕54号附件
附件:
2012年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序号名称参保任务(人)征缴任务(万元)
1市本级15550025631
2宝塔区1370003965
3延长390001268
4延川410001697
5子长622002698
6安塞335001808
7吴起332001455
8志丹484001576
9甘泉20000917
10富县359001568
11洛川507001625
12黄陵497003007
13宜川313001138
14黄龙16600676
合计75400049029
注:1、表中参保任务参照2010年各县区非农业人数、延安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和各县区2011年实际参保缴费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参保任务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
2、各县区征缴任务包括职工医疗保险费、居民医疗保险费中个人缴费和县区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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