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二○一一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延政办发〔2011〕44号
颁布日期:2011-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二○一一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按时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医疗保险的全覆盖,省上已将2011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任务下达我市,并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市委、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现将2011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任务、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城镇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2011年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政办4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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