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防办关于全面推进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民防办关于全面推进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沪民防〔2013〕41号

各区县民防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4号令),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公共管理创新,提高地下空间安全管理效能,针对本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实际情况,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在本市全面推进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广覆盖、低负担、高保障”的总体思路,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积极鼓励,应保尽保”的原则,立足本市实际状况,着眼长远发展,稳步有序地推进本市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以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基本目标,充分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职能和保险费率的激励约束作用,逐步建立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与保险行业的互动协调机制,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形成行政管理、市场经济和法律保障相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

三、参保范围

根据《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参加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民防工程、普通地下室和轨道交通地下车站等。

四、责任主体

按照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责任,相关地下工程在所有权和使用权相统一时,产权人享有和履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时,须由产权人通过授权或委托方式指定使用人,并通过合同明确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落实综合责任保险是安全管理责任的延伸和补充,地下工程使用人承担参保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投保经费由地下工程使用人承担。

五、保险模式

采用共保体模式承保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保险条款和费率,实行以“使用单位类型、安全管理状况、保险理赔情况”为基础的浮动费率制度,并结合本市地下空间使用单位的性质和类别确定不同的赔偿限额和保险费率标准(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把开展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纳入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将使用单位投保情况列入日常安全检查的一项内容。要形成推进合力,做好相关指导和宣传工作,把推进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公用民防工程要制订具体计划,在新签或续签租赁合同时将参加责任保险作为必备条款,做到应保尽保,并列入区县民防办年度业务考核目标。

(二)建立推进机制。市民防办公室委托市民防协会会同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承担组织推广、业务培训和总体协调等日常工作,指导共保体落实具体保险业务。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和各区县民防办公室分别组织、协调市属民防工程与本行政区域地下空间保险的相关工作。市民防办政策法规处、工程处协助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三)细化工作目标。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地下空间类型,统筹规划,重点抓好公用民防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系数大的地下工程的参保工作。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险种组合,积极推进非公用民防工程、普通地下室和轨道交通地下车站等场所落实参保措施。

(四)提高服务质量。保险共保体要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增强服务意识,采用多种方式提供投保服务。针对使用单位的具体情况,开展预期评估,实行差异化费率,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方案。充分运用费率杠杆的作用促进投保单位搞好风险防控,实现保险业与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共同发展。

(五)及时总结经验。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实施中会遇到不少问题。各级要经常分析当前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加强互相沟通,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确保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展开。

附件:《本市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总体方案》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本市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总体方案

本市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是全国目前唯一的针对地下空间特定风险的保险品种。其涵盖了地下空间产权人或使用人在经营中所常见的风险类型,保险责任广,保障额度高,较好地适应了本市地下空间风险管理的需要。

一、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主要包括:公众责任,火灾或爆炸责任,食品饮料责任,恐怖活动责任,停车场责任、车内物品责任,暴雨水患责任,供电故障责任,有毒气体泄露、污染责任,地表沉陷、塌方责任,犯罪责任以及地下空间工作人员意外伤害责任等11项内容。

二、保险费率及保险限额

区分地下空间责任保险费率(年)

类别已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未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最高累计赔偿限额

生产仓储类1.28元/平方米1.6元/平方米2000万2亿

办公场所类1.92元/平方米2.4元/平方米3000万2亿

车库类2.34元/平方米2.8元/平方米3000万2亿

经营场所类3.12元/平方米4元/平方米3000万2亿

地下空间责任保险实行以单位企业类型、自觉遵守管理的状况、保险理赔情况为基础的浮动费率制度。保险公司根据民防管理机构对被保险人的当年监督检查情况和被保险人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历年保险理赔情况,在下一保险年度对被保险人投保地下空间责任保险时实施费率浮动。

三、保险共保体及应急保证金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本市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共保体。其组成单位是: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主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

共保体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的应急保证金。当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赔付机制,3天内从应急保证金中预付应急资金开展施救工作。

四、应急处置机制和理赔机制

地下空间事故一旦发生,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防止事故损失扩散。环亚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保险顾问,参与事故赔偿协调,督促保险公司按照共保协议,及时将预付应急资金划拨到位,对事故处理过程及保险索赔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保险公司在出险后快速做好勘查、定损、理赔等善后服务工作,主动、准确地履行保险赔偿责任,帮助出险的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经营,保障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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