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厅等部门四川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川办发[2012]48号
颁布日期:2012-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厅等部门四川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2]4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7日

附件:四川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http://www.sc.gov.cn/10462/10883/11066/2012/7/31/102201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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