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2〕2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州双属事业单位:

《阿坝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阿坝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全州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通知》(川府发〔2011〕6号)为抓手,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以上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行政强制法》知识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一)将今年确定为“行政强制法宣传年”,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政府全体会议专题讲座(部门通过部门办公会议、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组织开展以《行政强制法》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严格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强制事项、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依据以及是否含《行政强制法》所禁止的内容,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或废止,以《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二)在州级部门全面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0〕30号)规定的11项内容,积极推广州级5个示范部门的创建经验,在所有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州级部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

(三)在全州县级以上政府及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规范法律文书、送达文书、案卷归档,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复议规范化。

(四)细化依法行政评估指标,抓好各项指标落实,促进政府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省州双属行政事业单位、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县政府)

二、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范行政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5项必经程序,落实《阿坝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县级人民政府要选取2件以上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决策后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省州双属行政事业单位、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县政府)

三、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调处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适度扩大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范围。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继续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法复〔2011〕62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0〕31号),开展规范化建设整改和验收工作。

(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强化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州政府法制办,各县政府)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务院、省行政审批清理结果,结合我州机构改革后单位设置和职能变化情况,开展对应清理工作。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一些部门以“红头文件”设定登记、年检、备案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限制性规定,没有法定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一律取消。

(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行政审批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加强后续监管,落实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

(四)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推行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等政务服务方式。

(州政府法制办、州监察局、州政府政务中心、州发改委等,各县政府)

五、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要重点推进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推进办事公开。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抓好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声讯服务平台、3G网络服务平台等载体和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为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

(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政务中心、州经信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直有关部门,各县政府)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