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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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4]284号
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9月,市委主要领导到乡城县考察对接援藏工作,与乡城县达成了协助乡城县特色产品开拓泸州市场的工作意向。经与乡城县沟通对接,现将《甘孜州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抓好落实。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甘孜州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
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乡城县与我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意见,为认真开展好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原则
开展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活动是深化对口援藏工作,帮助藏区企业开拓市场,增加藏区农牧民群众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和“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两地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搭建“企企合作”桥梁,做好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帮助受援县打造适销对路、渠道畅通的特色产品营销体系,提高藏区企业在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环节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和助农增收、产业带动的目标。
三、活动形式
(一)进超市。协助乡城县特色产品进驻泸州各大超市,通过在超市设置专柜等形式进行销售。在江阳区、龙马潭区分别选择1—2家“菜篮子”便民店,开设藏区农特产品专柜。
(完成时间:2015年1月31日前。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畜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等)
(二)开商店。协助乡城县在我市商业集中区或人流聚居区等地开设“藏区特色产品”直销店。
(完成时间:2015年1月31日前。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文体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等)
(三)搞展销。协助乡城县参加我市在元旦、春节等主要节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商品展销活动。
(完成时间:各类活动结束前。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文体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等)
(四)到县乡。利用我市粮油购销企业渠道,协助乡城县将特色产品销售网络延伸到我市各区县、各乡镇。
(完成时间:2015年6月30日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
(五)借电商。适时通过电商平台,协助乡城县将特色产品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形成网上、网下良性互动的局面。
(完成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文体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等)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我市媒体资源,对活动开展进行积极宣传。
(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市级各媒体单位等)
(二)营造良好环境。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服务程序,为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级各有关单位)
五、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光明任组长,市援藏办、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和乡城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农工委、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文体广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和乡城县发改局、乡城县粮油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经费保障。将乡城县特色产品“走进泸州”活动纳入泸州市对口援助项目计划予以项目资金支持。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乡城县,制定具体的补贴办法。本活动所需经费由乡城县在援藏项目资金中列支。(三)强化产品保障。由乡城县负责组织特色产品,并确保特色产品已取得相关认证或手续,符合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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