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内江市城镇职工高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内府办发〔2010〕49号
颁布日期:2010-07-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内江市城镇职工高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0〕49号

信息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内江分公司支付的城镇职工高额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个参保年度内高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由原来的16万元调整为20万元。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