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内府办函[2016]34号
颁布日期:2016-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内府办函[2016]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解表》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职责任务,制订切实可行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牵头部门要揽总负责,强化沟通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内江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工作项目重点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推动安全生产“三个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重点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内委发〔2011〕7号),切实做到“八有”,即有职能、有岗位、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和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所必须的装备和设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积极探索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刚性约束措施,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完善细化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班组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等级管理等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估和政府备案抽检制度。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重点

行业

领域

重点

行业

领域

重点

行业

领域

2.煤矿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确保完成煤矿关闭退出任务。产煤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工商局

继续打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大力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指导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年活动,持续组织开展区域性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产煤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

3.交通运输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为总抓手,结合行业实际,扎实推动平安公路、平安车、平安站、平安船舶、平安码头建设。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

深化普通公路治超工作,完成4个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任务。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抓好通客运班线的县、乡安全隐患整治和开展通客车的村道安全隐患整治。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启动实施一项“渡改桥”建设工程,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4.危险化学品启动建立统一的危化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及相关市级部门

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大力推进人口稠密区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市财政局

5.其他行业(领域)

严格准入,推动非煤矿山整顿升级;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专项治理,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县(区)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全力推进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年底达到100%,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集中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继续抓好老楼危楼安全整治。县(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安监局

启动住宅小区15年以上“三无”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全面开展“内江市电梯物联网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县(区)人民政府,市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

强化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粉尘、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对民用爆破物品“四超”和“三违法”等行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改革创新6.功能区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督促配备安全监管专职兼职人员、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

7.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项,加强事前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安全生产服务。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8.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工作充分调动群团组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9.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征地、贷款、税收、工伤保险费率挂钩;建立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制度;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依法治安10.推进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市安监局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1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监管监察层级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监管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执法程序、量化执法标准、细化执法内容、统一执法文书、加强执法监督。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2.坚持严格执法坚持把重大隐患当事故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严格依法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爆物品、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基层

基础

基层

基础13.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内江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安监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4.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与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标准清单,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重点行业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达80%,重大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90%,一般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县(区)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5.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研发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努力提升安全本质化水平。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安监局

16.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策划实施一批主题突出、面向社会、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项目和活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在市、县级广播电视台、机关报和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上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目,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强化培训,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先岗后证”制度。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办

17.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主动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1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7个、社区安全体验中心4个、启动备案国家级安全社区6个,做好8个建设单位的复评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社区建设民生工程,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足额预算好安全社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断筑牢安全基层基础,夯实公共安全底部。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办

18.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深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信息化水平。

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技术竞赛,不断提高救援水平。县(区)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级相关部门

19.加强舆论引导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事故发生后的舆论引导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强化职业卫生工作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总工会

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减少尘肺病危害,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

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继续坚持深入企业开展定点咨询,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队伍建设2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以专业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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