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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度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度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我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
一、18周岁以下人员(在校学生为2012—2013学年度)的缴费标准为17元/年。
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为70元/年。
特此通知。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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