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巴政办发[2013]77号
颁布日期:2013-10-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201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强农惠农富农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强农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发展,现就做好201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棉花保险金额。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棉花科学化、精细化种植被越来越多的农户所应用,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高产出已成为棉花种植新模式。目前,我州棉花的物化成本1200元/亩左右。为使广大农户充分享受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最大程度提高基本农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抗灾自救能力,全州2014年政策性棉花保险金额由800元/亩提高到1000元/亩。

二、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到自治州民生建设工程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在做好棉花统保的同时,全面做好小麦、油菜、甜菜、马铃薯、能繁母猪、奶牛等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工作,鼓励农民积极参保;积极开办玉米、水稻、大豆、油料作物、糖料作物保险,建立完善农业保险长效互动机制,切实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农户。

三、建立保险考核机制。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县、乡、村三级建立春播种植面积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挂钩的考核机制,力争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全覆盖。同时,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保费筹措和保单签订工作,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农户自交部分与县级财政补贴部分及时到位,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与保险公司完成保单的签订、收费和汇总工作。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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