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克政办发〔2015〕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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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克政办发〔2015〕47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17号)及自治区有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克州机关正版软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各级政府机关及参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等机关要组织开展软件使用情况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并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克州软件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克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二、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各县(市),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软件正版化责任人信息,各县(市)要建立县级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并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更新后的本县(市)和州直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见附件2)报送克州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各县(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本软件资产管理,将软件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建立软件资产台帐。
四、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办法。各县(市)、各单位要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及考核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各县(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克州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抽查工作,重点检查通用软件使用管理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
联系人:单海英联系电话:4236351
附件:1、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表
2、县(市),州直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表
http://www.xjkz.gov.cn/5d102942-7bc2-4569-8c78-a7706aa9b6bf_1.html
2015年6月9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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