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我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额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浙发改综体〔2012〕1478号
颁布日期:2012-1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提高我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额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中国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惠民力度,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12月1日起,新一轮保单签订,在各级财政保费补贴不变、农户自交保费不变的前提下,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额提高25%,即每户保额从最高1.8万元提高到2.25万元,每间从最高3600元提高到4500元。特此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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