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创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市”全面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0-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深化创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市”全面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劳教所,市誉天公证处,市局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嘉兴市创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市总体规划》和《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就今年深化创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市”,全面推进五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创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市”为目标,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充分履职,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业绩、聚新合力、求新发展,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深入推进助推服务经济发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双重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促进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建设“法治嘉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

1、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以全省司法行政“固本强基”工程(嘉兴)现场会为契机,紧紧围绕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的意见》和市司法局《关于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5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的10项职能作用,实施新一轮“名所名长”工程,加大典型培育力度,不断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工作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办成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扎实推进“部级现代化文明所”创建,周密部署、协调推进各类软硬件建设,加快嘉兴市劳教所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进程。

2、深化助推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专项行动,研究、开发法律服务的“系列产品”,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重点项目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做强法律顾问“结百村、联百企”品牌,推广农村“一村一顾问”制度。加强法律服务管理,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两令”,开展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切实组织好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做深做强公证服务科学发展工作,引导公证有序介入重点工程、金融、房地产、统筹城乡发展、“两新”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大服务企业和新农村建设力度。

3、切实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工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以医患纠纷调委会建设为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努力化解医疗、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年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减压阀”作用,深化法律援助“三零”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五大专项行动,通过法律援助帮助群众维权,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防火墙”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群体性事件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预防与调处,切实履行公证工作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4、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劳教管理工作,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深化“三种管理模式”、“三课”教育、所区文化、心理矫治、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劳教特色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以实施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为重点,加强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建设,强化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排查核查、考核奖惩和教育矫正等制度,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文化建设和庭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和矫正质量,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不断加强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落实各项帮教安置措施,归正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低于3%。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新居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抓好全国“五五”普法考核迎检和我市“五五”法宣考核验收工作。

5、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局的工作评议,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准备、自查自纠和评议调研、工作评议及反馈整改四个阶段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大力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深化“文明创建”和“五型机关”建设,切实抓好“省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执业监督,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执法执业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落实《嘉兴市司法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加强警车管理,不断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

三、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充分履职的需要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创建全省示范、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作为深化创建全省示范的重要抓手,举全局之力,整体推进;造系统之势,上下联动;创工作之新,务求成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市局在抓好面上指导推进的同时,要精心组织好全省“固本强基”(嘉兴)现场会、深化“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工程等年度重点工作。通过加强联系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深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争创“嘉兴品牌”。各县(市、区)要根据市局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整合工作力量,全力谋划推进,确保工作实效。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充分挖掘资源优势,争创工作特色,打造工作精品。要进一步加强总结提炼,深化典型培育,加强信息宣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扩大影响,提升效果。

3、加强督导,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作用,向上争力,横向借力,内部聚力,领导发力。市司法局将定期听取五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将五项重点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局、市局各处室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创新成果评选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创出特色。

附件:市局2010年度十三项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嘉兴市司法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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