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与组成人员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与组成人员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与组成人员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5〕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及各专业安委会设置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二)为规范市安委会工作运行,参照国务院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安委会工作规则。
(三)市安委会是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结构设置
(一)市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市安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较为密切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
市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市安委办设在市安监局,主任由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市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市安委会下设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根据副市长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进行设置。专业安委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副市长分管部门(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专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业安委办”),专业安委办设在牵头部门(单位),主任原则上由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牵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专业安委会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市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工作;
(3)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必要时,协调驻绍部队和武警支队参加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市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方面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专业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承办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起草分解省政府对我市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6)协调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7)指导协调全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0)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11)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市安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12)负责专业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13)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专业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安委会分管行业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研究部署落实专业安委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将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事故防范工作;
(6)督促指导协调本专业安委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向市安委会报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专业安委办主要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业安委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
(2)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业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业安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4)做好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业安委会和市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6)承办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市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市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市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市安委办提出。
②必要时,市安委会主任可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①市安委会组织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由市安委会领导或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相关部门参与。
②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按照市政府(或市安委会)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参与。
(3)报告制度
①市安委会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②每年12月20日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向市安委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③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④重大节日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向市安委办报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名单,并在节日期间每天向市安委办报告本单位(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4)签发制度
市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2.市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担任市安委会联络员,负责与市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市安委办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办或市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市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市安委办每年向市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每月向成员单位通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4)签发制度。市安委办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3.专业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专业安委会主任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专业安委办提出。
(2)检查制度。专业安委会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由专业安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3)报告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向市安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应报告所在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每年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4.专业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专业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承办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每年12月10日前,专业安委办向专业安委会和市安委办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单位通报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形势。专业安委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应及时报告市安委办。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办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四、其他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俞志宏
副主任:陈月亮
姚远
丁晓燕
徐明光
杨文孝
冯建荣
钟洪江
丁如兴市政府
章国金市政府
楼灿忠市安监局
成员:马国灿市委宣传部
朱晓董市编委办
傅陆平市发改委
黄坚市经信委
贺晓敏市教育局
何建市科技局
黄文刚市民宗局
潘和忠市公安局
杨晔市监察局
叶卫红市民政局
周骄德市司法局
王水君市财政局
闾小锋市人力社保局
任勇市国土局
何伟仕市环保局
王旭波市建设局
林抒市建管局
金百富市规划局
章剑谷市交通运输局
金辉市水利局
张阿东市农业局
张宪疆市林业局
施新民市商务局
杨志强市文广局
王越新市体育局
袁立江市卫生计生委
郭浩良市旅委
魏鹏程市市场监管局
冯灿校市质监局
倪成良市城管执法局
陈功苗市人防办
周宝林市国资委
赵定国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沈志江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潘晓辉滨海新城管委会
孙炳方市总工会
韩彬翔共青团绍兴市委
邢南艳市妇联
何凤翩市气象局
陈关贤绍兴电力局
张建良曹娥江大闸管理局
项良嘉绍大桥管理局
毛红卫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骆有才市工贸国资公司
谢志根市二轻集团
阮建明市供销总社
谢振江市旅游集团
邵铭市水务集团
孙国平黄酒集团
蔡剑明市燃气集团
梁佰军市城投集团
沈克勤市交投集团
吕为昱嘉绍大桥公司
华万潮中石化绍兴分公司
刘冀中石油绍兴分公司
戴慧峰消防绍兴市支队
裘国龙铁路绍兴客运站
潘一峰铁路绍兴货运站
阮支越杭甬客专绍兴北站
市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楼灿忠兼任市安委办主任,陈燕、王岳军任市安委办副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二、专业安委会名称及组成人员
(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陈月亮
副主任:王忠灵市政府
傅陆平市发改委
王争市公安局
陈燕市安监局
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质监局、绍兴电力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发改委,傅陆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辉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旅游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姚远
副主任:郭浩良市旅委
鲁旭初市政府办公室
陈燕市安监局
成员:由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委、市文物局、市旅游集团、消防绍兴市支队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旅游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旅委,郭浩良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伟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教卫文体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教育、卫生、文广、体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丁晓燕
副主任:李永鑫市政府
贺晓敏市教育局
杨志强市文广局
王越新市体育局
袁立江市卫生计生委
陈燕市安监局
成员: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消防绍兴市支队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教育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教育局,贺晓敏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纪钢任办公室副主任。
卫生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袁立江兼任办公室主任,金红柱任办公室副主任。
文广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文广局,杨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龚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体育专业安委办设在市体育局,王越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许阿四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宗教、民政、商务、特种设备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宗教、民政、商务、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徐明光
副主任:马民市政府
黄文刚市民宗局
叶卫红市民政局
施新民市商务局
冯灿校市质监局
陈燕市安监局
成员单位:由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宗教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民宗局,黄文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民政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民政局,叶卫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姜晓迪任办公室副主任。
商务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商务局,施新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晓东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种设备专业安委办设在市质监局,冯灿校兼任办公室主任,寿明耀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交通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水上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杨文孝
副主任:章国金市政府
章剑谷市交通运输局
陈燕市安监局
成员: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市交投集团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交通专业安委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章剑谷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德胜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农业、水利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农业、农机、水利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冯建荣
副主任:张校军市政府
金辉市水利局
张阿东市农业局
陈燕市安监局
成员: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委、曹娥江大闸管理局、市水务集团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农业、农机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农业局,张阿东兼任办公室主任,郑炎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水利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水利局,金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孙炎松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建设工程、城镇燃气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钟洪江
副主任:邹欢昂市政府
王旭波市建设局
林抒市建管局
陈燕市安监局
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市燃气集团、市城投集团、消防绍兴市支队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市政工程及城镇燃气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建设局,王旭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建国任办公室副主任。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建管局,林抒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秋新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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