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台政办发〔2010〕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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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浙政办发明电〔2010〕5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强化各级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局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引导企业落实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改变政府“保姆式”的监管现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排查的重大隐患严格实行整治、验收、销号,完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渔业船舶、船舶修造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继续实施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挂牌督办制度,市级公布的97家(处)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消防等重大隐患单位,要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各地要在此基础上再公布一批县(市、区)级的重大隐患整改单位,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切实抓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充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队伍和力量,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乡镇(街道)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杜绝产生新的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完善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深化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推广全员安全责任制度,切实提高基层的安全监管水平。继续在矿山、危化、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等行业推广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着力推进科技兴安,加快科技成果应用步伐,积极引导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安全技术改造。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深化完善监察执法工作机制,构建规范、高效、廉洁、和谐的安全执法新机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活动,及时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督促、帮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追究相关责任。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充分整合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宣传,协调新闻媒体安排一定时段或专门版面,用于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逐步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国民教育内容,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以“热爱生命、学会生存、感受生活”为主题的“三生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深入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台州行”、安全生产咨询日、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图片展览、“安康杯”竞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形成一定的声势和规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轮训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进一步提高政府领导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分级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和村(居)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积极推广政府主导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努力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提高企业管理者和普通员工的安全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地、各部门于季后15日内将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报市安委办,并于11月底前提交全年工作总结。联系电话:88510965。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